福建法院:数百份“补植令”修复6万亩被毁山林

14.10.2015  11:54
  10月8日,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法院生态资源审判庭庭长林灿岗一行来到古竹乡陂子角村回访考察村民卢大娘“复绿补种”情况。去年11月,卢大娘不慎烧着了附近山场的155亩林地,法院受理后,积极促使其与被毁山场林权所有人签订补种协议,以失火罪依法判处其缓刑。放眼望去,大火留下的满山枯枝如今已化为一片绿意。

  这是福建省法院实施“复绿补种”生态补偿机制以来的又一成功的司法案例。2009年以来,福建法院已发出500多份“补植令”“监管令”,责令被告人补种、管护林木,6万多亩被毁山林得到及时有效修复。

  2007年,福建柘荣法院成立全国首个生态环境审判庭,对涉及生态环境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实行“三审合一”,并在全省推广。截至目前,福建已有生态环境审判庭63个,专门合议庭17个,生态环境审判人员300余人。福建还是最高人民法院重点推进环境公益诉讼的5个省份之一。2013年以来,福建尝试以林业主管部门、环保公益组织作为公益诉讼原告主体,对生态案件提起公益诉讼。 来源: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林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