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院开展典型领跑行动 推动司法正能量

09.04.2016  18:19
  

  福建新闻网4月9日电 4月8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典型领跑行动座谈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和省委尤权书记的重要批示要求,进一步深入开展向“时代先锋”詹红荔、“时代楷模”黄志丽同志学习活动,积极营造学赶先进、见贤思齐、争创一流的浓厚氛围,汇聚起推动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强大正能量。福建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马新岚出席会议并讲话。

  马新岚指出,典型领跑行动是福建高院党组今年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是“四行动”“两清积”“一工程”的重要内容。先进典型是时代的真英雄、社会的好榜样,是好党员的标杆、严和实的镜子,是有形的引力波、鲜活的正能量。开展典型领跑行动是人民法院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举措,是争当合格共产党员的内在要求,是解决法院队伍存在问题、补齐短板不足的有力抓手。全省法院要统一思想、深化认识,把握开展典型领跑行动的重要意义,通过抓典型带一般、抓先进带后进,让团结奋进、勇于担当、敢拼会赢、锐意进取蔚然成风,为法院改革发展注入新的强大动力。

  马新岚强调,开展典型领跑行动,要大力发挥先进典型“”的作用,激发广大干警“”的动力,努力形成典型领跑、干警赶超,你追我赶、人人争先的生动局面。要“”信仰真修之先,争当忠诚排头兵,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永葆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要“”为民赤诚之先,争当群众贴心人,依法维护每一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使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受到尊重、感到温暖、获得公正,人人都成为情注人民的“知心法官”。要“”干事创业之先,争当法治主力军,始终保持昂扬锐气和奋发朝气,勇于担当,开拓创新,严格公正司法,让每一位干警都能成才出彩,每一个平凡岗位都有金牌工匠,每一项事业都蒸蒸日上。要“”道德风尚之先,争当清廉好表率,严格遵守《准则》《条例》,严守从政之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魂聚力,为人民司法事业提供源源不断的精神动力和道德滋养。

  马新岚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把典型领跑行动不断引向深入。要落实责任,认真谋划,把典型领跑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精心谋划部署,细化行动方案,认真组织实施;要深入学习,大力宣传,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手机、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展现先进典型可亲、可信、可学的感人事迹,让先进典型深入人心;要健全机制,常态运作,完善先进典型发现机制,抓好新典型的发现培树,加强老典型的培养提高,更加关心关爱先进典型;要结合渗透,务求实效,把典型领跑行动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范畴,与纪念建党95周年系列活动结合起来,切实把开展典型领跑行动的成效转化为做好本职、推动执法办案的精神力量,引导广大干警在各自岗位上做出骄人业绩,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重托。

  座谈会上,詹红荔等12位来自全省法院的先进典型代表作了精彩发言,黄志丽宣读了典型领跑行动倡议书。省妇联主席吴洪芹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妇联副主席王秋梅、省直机关工委副书记刘用通,省法院领导班子成员,省委政法委、省直机关工委、省妇联有关负责同志,省法院各部门负责人、离退休党支部书记、群团组织负责人参加会议。(完)

【编辑:林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