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院:啃下改革“硬骨头”
12.01.2017 20:32
本文来源: 法院
2016年,福建法院司法改革攻坚克难,啃“硬骨头”,让公平正义的脚步更加坚实有力。
优秀人才向办案一线聚集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
2016年12月4日是第三个“国家宪法日”。这一天,福建三级法院首批入额法官同步进行宪法宣誓。这标志着被称为司法体制改革中“最难啃的骨头”——员额制改革在福建取得阶段性成果。
由于历史原因,法官准入门槛过低、整体素质参差不齐,一些年轻法官虽经过法学院校正规的专业培训,但在司法实践中也暴露出实践经验短板、做群众工作能力偏弱等问题。
解决“人”的问题不仅迫在眉睫,而且事关改革成效。
这是一场动自己“奶酪”的硬仗。“要建立法官员额制,将那些理论功底深厚、审案经验丰富的精英法官遴选出来,组成相应的审判团队,对案件依法审判,对案件负全责。”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改办负责人说。
着眼于“定好额”“选好人”,经过前期员额测算、“考试+考核”的严格遴选程序,一批具备较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并且年富力强的法官被遴选出来。其中45岁以下的法官占了近半数。
晋江市人民法院青阳法庭法官林文晋就是其中的一位。2016年,他办结的案件达411件,居全院之首。
谈及改革的前景,林文晋满怀信心:“员额制落实后,人员分类管理、资源合理配置,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之间职责更加清晰、审批流程更加科学、规范。这样一来,法官可以把更多时间和精力放在案件审理与裁判上,努力让自己审理的每一起案件经受住时间和法律的检验。”
改革的不断深入,使更多优秀人才向办案一线流动,办案效率和质量明显提升。2016年,在案件大幅上升的情况下,福建法院共审结案件64.5万余件,同比上升22.67%。特别是在司法改革任务十分繁重的第三季度,福建法院办结各类案件上升23.52%,上诉率比上半年下降0.6个百分点。
让“我的案件我做主”
近日,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江舟在一份法律文书上郑重地签下自己的名字。有着10多年办案经历的她明显感到,落实办案责任制以来,内部的审批环节减少了许多,真正做到“我的案件我做主”。
为优化配备审判资源,很多基层法院都在试行办案组织扁平化管理,在机构数字上做减法,在工作效能上做加法,提升办案质量效率。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组建40个审判团队,配备法官助理和聘用书记员120多名;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设立审判辅助中心,将民商事案件排期开庭、财产保全、调查取证等庭前工作集中归口,帮助主审法官从繁杂的审判辅助实务中解脱出来。
2016年以来,入额后的院庭长纷纷从“幕后”走向“台前”,回归到一名普通法官的角色定位,成为司法改革的一大亮点。
2016年12月5日,“2016福建法院院长开庭周”庭审直播活动正式上线。在为期一周的活动中,福建全省法院有44名院长走上审判台,担任审判长,开庭审案49件。所有庭审过程通过网络进行直播,接受网友们的集体“检阅”。超过150万人观看庭审视频,40家法院官方微博由此“增粉”总计2.6万人。
改革后,各级法院院庭长对自己经手办理的案件必须负责到底,而对其未参加审理案件的裁判文书不再审核签发,这将有效防止违规干预过问案情、影响法官独立办案的现象出现。据统计,2016年1—11月,福建全省院庭长办案25.6万余件,占同期全省法院案件近30%。
司法责任制是司法改革的“牛鼻子”。审判权力下放后,“如何监督”“谁在监督”等问题接踵而来。
从明确审判委员会、院庭长、独任法官、审判长、合议庭的职责边界和权力清单,到建立审判质量效率效果的综合评估机制,再到明确应当追究违法审判责任的7种情形……福建法院通过建立落实司法责任制等配套措施,推动管理监督由“人盯人”向“制度管人”转变,保障审判权行使不逾矩、不脱轨。
公正既不能缺席也不能迟到
“交易地点在何处何时?”“交易毒品的是类型什么?”……
日前,在惠安县人民法院开审的一起贩卖毒品案件中,控辩双方围绕此案关键问题向出庭作证的侦查人员朱某轮番发问,庭审过程唇枪舌剑,火药味十足。
“证人出庭作证,使控辩双方的质证权利得到平等保护,使法院的判决更具说服力。”全国人大代表、福建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戴仲川说。
让庭审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战场”。今年以来,福建各级法院积极探索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充分发挥审判尤其是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的作用, 推进庭审实质化和庭审方式改革,切实防范有罪推定、非法取证等问题,打牢防范冤假错案的制度底线。
“迟到的公正也非公正”。福建法院积极探索推进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刑事轻罪案件在送达程序、庭审模式、流转期限等方面进行简易化,加快案件繁简分流多元,优化司法资源配置。
5起简易刑事案件,从开庭到宣判仅耗时40分钟。这是福建开展刑事速裁试点工作的场景之一。全省试点法院积极探索案件流转、开庭审理、文书审签、协作配合等工作新机制,同时大力运用视频庭审、电子卷宗、电子送达、信息共享等信息化办案模式,缩短了案件审理周期。
一组数据显示,2016年来,福建全省法院各类案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98.33%,一审后当事人服判息诉的占87.77%,二审后达到98.48%。
执行法院生效裁判不打折扣
2016年,对于进入法院失信“黑名单”的被执行人而言,日子不好过。
入住星级酒店被拒、开办新公司资格受限、子女不让上“贵族”学校……空前严厉的联合信用惩戒,让其生存空间日益逼仄。
从年初开始,福建高院就将清理执行积案作为专项治理作出部署,打响向执行难宣战的“第一枪”。全省法院上下联动,整体作战,向失信行为“亮剑”。
半年前,石狮市民邱先生想办理出国护照。经办民警接过他的身份证先进行了身份检索。几秒钟后,电脑自动跳出“弹窗”:邱某为失信被执行人,应予联合惩戒。据此,办案民警拒绝了邱先生的办照申请。
邱先生的遭遇并非孤例。今后,凡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都将受到公安、工商、国土等联动部门对其进行的惩戒,让失信被执行人“一朝失信,终日惶惶”。 针对失信成本低、联动惩戒乏力的弊端,福建全省法院打破部门壁垒,积极推动多部门联合信用惩戒平台建设。厦门、龙岩、南平等地相继建立执行联动和信用惩戒机制。迫于信用惩戒,有5.5万余名被执行人自动到法院履行了生效判决。
福建全省法院瞄准被执行人难找、财产难查等历史积弊,掀起执行风暴。各地法院强化搜查、罚款、拘留、限制出境等民事强制措施的运用;加大依法惩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和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罪力度,严厉打击暴力抗法行为。同时,全面对接最高法网络执行查控系统,进一步扩大福建“点对点”司法查控系统,新增国土、房产等19个协执单位,撒下查控老赖存款、股权、房产等财产的“天网”。
2016年,福建全省法院共执结各类案件19.7万余件,同比上升72%;清理执行积案38万余件,执行标的155亿元。 来源: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王琦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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