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院:司法拍卖走到阳光下

13.07.2015  13:23
  6月16日12时38分,我省司法拍卖一项新的纪录诞生——福州中院成功拍卖了福州某制药公司名下房产及土地使用权,最终成交价比评估价1314万元高出3430万元,高达261.04%的溢价率创下全省之最。

  纪录诞生的背后,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数字告诉我们这场战争有多惨烈——竞价270次,延时47次,比原定结束时间足足推迟了2小时38分……

  如果这次拍卖不是设在淘宝司法拍卖平台,纪录恐怕无法诞生。

  省下巨额佣金

  与网络司法拍卖相比,传统的委托拍卖存在拍卖信息知情面窄、参与竞买人员范围不宽、竞买时间不充分等缺陷,拍卖标的的成交率和价值提升受到一定的限制。

  另外,委托拍卖高昂的佣金也让不少潜在的竞买人望而却步。

  早年,最高人民法院以司法解释的形式,明确要求法院在处置查封、扣押的财产时,应当委托拍卖机构拍卖。据业内人士透露,在淘宝司法拍卖出世之前,全国拍卖行业约有30%的拍品来自司法拍卖。拍卖行对司法拍卖收取的佣金,一度高达10%。

  除此,委托拍卖的主动权一直握在拍卖机构手中。除拍卖前对拍卖机构的选定、拍卖后对交易行为确认和收取价款外,法院对拍卖过程很少介入。这种宽松的合作与监督,导致司法拍卖过程中围标串标、暗箱操作现象屡见不鲜。

  正因如此,充分运用网络信息平台,启动网络司法拍卖,成为一项重要选择。

  去年5月,我省启动网络司法拍卖工作,目前全省各级法院已全部入驻淘宝。截至今年6月20日,全省各级法院共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完成3684件拍品的拍卖,成交1200件,成交拍品的平均溢价率约为23.1%,网拍总成交额约为24.8亿元。因为网络拍卖不收取任何费用,一年来共为当事人省下佣金7400余万元。

  省高院执行局副局长葛福东告诉记者,推行网络司法拍卖后,所有拍卖环节交付网络平台自动处理,所有的拍卖信息均在网上发布,所有竞买人由网络平台随机给号参与拍卖,有效排除了信息不对称等人为因素,拍卖过程完全公开,有效防止了拍卖过程中围标串标等违纪违法现象的发生,司法拍卖更加公开、公正、阳光。

  “我省推行网络司法拍卖以来,还没有发现任何违法违纪问题,得到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普遍赞许。”葛福东说。

  大势所趋

  不过,对网络司法拍卖一直都有质疑的声音。

  “有一种声音认为,网络司法拍卖存在合法性问题。”葛福东说,这种声音主要来自拍卖行业。拍卖行业认为,网络司法拍卖不符合现行法律,淘宝网不具有司法拍卖的资格。

  事实上,现行民诉法赋予了法院自行拍卖权,法院开展网络司法拍卖只是借助淘宝网的技术和平台,拍卖主体仍然是法院。去年,省高院在全国率先制定了《关于网络司法拍卖流程的规定(试行)》,但这也仅仅是关于如何开展网络拍卖的程序性规定,没有法律约束。因此,必须尽快制定统一的网络司法拍卖规范,从法律层面规范网络司法拍卖。

  还有,网络司法拍卖需要一次性付款,导致成交率不高,目前仅依托淘宝网这一单一网络平台等问题,也受到质疑。

  面对质疑,省高院执行局局长孙亦闽相对乐观。他告诉记者,最高法院2015年的工作要点里面有6项司法解释,其中网络拍卖司法解释是今年要完成的,“网络司法拍卖将是大势所趋”。

  据透露,接下来,省高院将协调银行、住建等部门,把按揭贷款引入网络司法拍卖,以拍卖标的作抵押,银行提供按揭贷款的形式解决意向竞买人资金不足的问题,从而提高网络司法拍卖的成交率,拓展网络司法拍卖的广度和深度。

  在这点上,宁德蕉城法院已先行一步,于今年5月推出“网拍贷”按揭融资服务平台,参与网络司法拍卖房产竞拍可申请商业贷款。

  此外,省高院还将进一步加大对网络司法拍卖的宣传力度,除了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发布拍卖公告外,还将利用微信、微博、广播电台、报纸等媒介宣传网络司法拍卖,发布拍卖信息,多渠道做好网络司法拍卖宣传工作,让更多的人了解、参与、监督网络司法拍卖。 来源:福建日报 责任编辑:林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