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永定涉越南女离婚案呈现上升趋势

11.10.2014  17:55

  福建新闻网永定10月11日电 (陈志龙 张金川)跨国新娘,时常引人无限浪漫遐想。但对福建省永定县陈东乡山村80后男青年阿明(化名)来说,他与越南新娘阿红的这段跨国婚恋,却充满了苦涩与辛酸。

  从2012年4月远赴越南相亲认识阿红,花费了数万元迎娶阿红,2个月后登记,但双方生活了三个多月后,阿红乘机出逃后,至今下落不明。半年多时间里,阿明从幸福云端跌落,被迫踏上了状告越南新娘的跨国离婚诉讼之路。

  “又要判决一起涉越南新娘的离婚案。”看着已签发好的一份判决书,永定县法院民一庭负责人眉头紧皱,“这是今年以来该院受理第23起涉及越南新娘离婚案了,今年案件数相比去年全年同期翻了一番。”10月11日,该院对此件离婚案作出一审宣判,判决准予原被告双方离婚。“今年8月22日下午,我庭就集中开庭审理了4起涉越南女离婚案件,这便是其中一件。”他还对笔者补充说道。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龙岩地区有1000多名越南新娘。而从2010年开始,永定农村的一些大龄男青年群体因担心或确实找不到对象,纷纷通过中介花费数万的价格从越南迎娶新娘。在短短几年多时间里,购买到的“跨国新娘”人数也已达数百人。这些跨国新娘在结婚后离开,有些是回越南了就再也不回来了。

  笔者注意到,这些迎娶越南新娘的永定人,大部分来自该县的金丰片区乡镇和高坎抚部分乡镇。由于金丰片区这些地方离县城较远,大多是著名的侨乡,涉外交流联系紧密,且经济相对落后,也是当地一种传统。而高坎抚部分乡镇经济条件较好,涉外交流联系相对紧密,因而有了跨国娶妻的可能,当然也是近几年所出现。

  据该院最新的统计数据显示,2010年以来该院审结涉越南女离婚案50件,其中2011年1件,2012年11件,2013年15件,今年1—10月份共受理23件,数量激增,且每起离婚诉讼办得都不轻松。

  该院民一庭法官表示,“这支庞大的“越南新娘”队伍虽然一时间为农村大龄男青年缓解了婚姻问题,但随之而来的家庭问题也层出不穷,由于双方认识时间较短,多在1-3个月左右就闪电结婚,婚前缺乏基本的了解,感情基础薄弱。婚后一些跨国新娘因语言、环境、习俗等差异无法适应异国他乡的生活,部分跨国新娘以回娘家探亲为由一去不回甚至不告而别回越南,为了再婚,导致这些已婚男性迫不得已提起涉外离婚案件,但又将面临漫长的诉讼过程……”

  跨国离婚系涉外诉讼,处理起来非常麻烦,由于被告下落难以查明,法院只能通过涉外途径送达法律文书,按法律规定应对相关文书材料进行翻译,并经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通过外交途径送达;如若外交途径无法送达,则需要刊登公告,加上开庭、缺席判决、上诉期等时限,审理期限较长,将耗费原告大量时间、金钱成本,因此,法官提醒广大农村地区在选择该类涉外婚姻时要慎重。

  此外,这些案件原告多以“感情破裂”为由提起离婚诉讼,但现实审理中,这一缘由常常难以举证,以致第一次起诉可能会面临离婚不成的局面。

  据《婚姻法》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为此,眼下这23起案件,除其中15起采取公告送达文书(大多还是二次起诉离婚),其余8起原告均已撤诉,待分居期满两年后再起诉,希望依此条款来支持自己的主张,让法院在他们首次起诉离婚时即判决准予离婚。这无形中又拉长了时间跨度。

  “此外,这些诉讼案件中,有的夫妻双方年龄差距将近10岁以上,男方大部分经济较为贫困,娶个越南媳妇也要好多万元,大部分是家人借来的。但老婆一走,他们要再娶个媳妇就更难了,根本没钱。”该院一位法官说道。(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