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永定打出安全管控“组合拳”

22.10.2014  13:34
  

      福建永定打出煤矿安全生产监管“组合拳”,在宣传、管理、重组、打击和提升上下功夫,突出重点、齐头并进、协调发展,有力促进安全发展。

      永定县是福建省主要矿区,全县含煤面积约600平方公里。煤炭储量约5.2亿吨,在福建居第二位,被人们称为“南方矿区”,现有煤矿48家。

          在标准化一级达标的东中煤矿井口,我们看到了统一制作悬挂在井口《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煤矿安全生产“七大攻坚举措”》。矿长张友和告诉我们,这是该县全面贯彻落实“双七条”,进行逐条分解、细化,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红线意识”,采取切实安全、有效的措施,保护矿工生命安全具体做法,目前,他们正以出版宣传栏、知识竞赛、有奖征文等形式深入开展新《安全生产法》宣传贯彻。

煤管局副局长郭伟明介绍说,永定县严格按照“三个一致原则”,加强井下密闭管理,严厉查处未经批准擅自打开密闭,或以假密闭假栅栏等手段逃避监管等违法违规行为。目前,县煤管局已对6家存在的问题的煤矿实施停产整改,及时停供与核减了火工及准运证。

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方面,县委书记刘先裘书记提出,“整合做强矿业经济方面,继续推进煤矿企业重组,基本完成县属国有煤矿改制,关闭资源枯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煤炭产量稳定在300万吨以上”。

按照“一个矿区由一个主体开发”的思路,该县统筹协调整顿关闭、资源整合与兼并重组,加快淘汰关闭达不到最小开采规模、资源枯竭、技术装备落后等煤矿。目前,该县签订兼并重组协议的煤矿企业总数达9家,涉及30家煤矿。

铁腕打击打击非法违法采矿行为,是永定县安全生产工作重中之重,要确保重点打击、有效打击和精准打击。”永定县长陈厦生说。

今年以来,该县已督查2210个次,制止违法行为792次,对违法矿山整治共20次,钩毁、填封硐口65个,立案查处非法采矿案件350起,没收违法所得414万元,并处罚款165万元,刑事拘留15人,逮捕11人,移送起诉11人。

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三年行动”提升建设,是永定县煤矿安全生产重中之重。

县煤管局汪强汀局长介绍,早在2010年,永定县就投入资金6.3亿元,对已建成和在建的46对煤矿实施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建设,并于2011年6月,对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的25家31对系统煤矿授牌,按照一级达标矿井补助150万元/对,二级达标矿井100万元/对,三级达标矿井30万元/对进行奖励,共奖励1950万元。

据永定副县长饶祥林介绍,永定县力挺煤矿安全标准化建设,继续执行原定的奖励标准,采取“培育典型、督查指导、全面推动”的方式,每半年对煤矿开展一次标准化复评。截至目前,已累计奖励2540万元。至2014年底,12家矿井除1家在建矿井外,5家要达到三级达标、6家二级达标。2015年底,所有煤矿提升到一级和二级。(永定安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