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水路运输现代化迈出新步伐

10.02.2015  12:46

  日前,记者从福建省交通运输厅了解到,2014年,福建交通水路运输建设投资保持高位、运输生产增速明显、民生交通成效显著,保持了良好发展的态势。当前,随着中央出台支持福建进一步加快经济社会发展一系列措施,特别是随着自由贸易试验区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实施,福建交通运输部门将适应新常态,进一步加快交通水路运输现代化进程,为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做出更大贡献。

加快建设 完善综合交通网络

  数据显示,2014年,福建港航建设完成投资102亿元,全省水路运输换算周转量同比增长23.8%,港口货物吞吐量完成4.9亿吨、集装箱1240万标箱,分别增长7.7%、8.9%,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交通水路运输事业取得了长足进步。

  随着“两集两散两液”核心港区整体连片开发的积极推动,以及厦门东南国际航运中心总部大厦、湄洲湾航道三期工程等重点项目建设的不断推进,2015年,福建港航建设将计划完成100亿元,新建厦门港海沧港区22-24号泊位等10个项目,建成平潭金井作业区3号泊位等8个项目;新增泊位11个,新增货物吞吐能力2000万吨。

  在港航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快的同时,福建综合交通网络也不断完善。2014年,湄洲湾北岸东吴港区海铁联运正常化,福州江阴港区启动海铁联运业务,实现闽赣两地货源顺利对接。2015年,福建还将推广联盟甩挂、接驳甩挂等新型运输模式,加快建立甩挂运输货运服务网络;同时,推动建立多式联运的协同机制,制定完善和统一相关标准规范。

深化改革 服务港口航运发展

  2014年,福建深入推进港航改革,全面完成了福州、宁德港口整合;推动成立福建省港航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和福建海运集团,完成厦门集装箱码头、湄洲湾北岸港口企业重组。今年还将继续深化完善港口体制机制改革,建立全省统一高效的港口行政管理体制;创新港口建设开发机制,支持福建省港航建设发展公司发挥省级投融资平台作用,对重点岸线进行收储性开发;同时,强化港口岸线资源管理,严控岸线审批权限。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福建港口航运也不断发展:福建省被列入全国四个邮轮运输试点省市之一,厦门港被交通运输部列为首批邮轮运输试点港口;积极培育航运龙头企业,推进集装箱、大宗干散货运输发展;推动中国船级社在平潭新设业务受理点,促进运力回归。

  2015年,福建将支持省交通运输集团、厦门港务控股集团以资产为纽带与省内港口企业兼并重组、相互融合;支持省海运集团发展壮大,培育具有全国影响力的远洋航运龙头企业;研究出台引导和约束性政策,促进各种要素向重点港区集聚,大力培育开辟新航线;研究建立以“省市共建、地方为主”的航道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以港口部门为主的管养机制,实现港口航运的进一步发展。

车辆互通 闽台交通深度融合

  继2014年成功实现台湾货车入闽、大陆自驾游小车和集装箱车架入台行驶,福建现努力加快两岸车辆互通,促进闽台交通融合发展。

  据统计,2014年,闽台海上客运突破170万人次,创历史新高。其中,厦门-金门、泉州-金门、马尾-马祖等“小三通”航线客运火爆,2014年共运送旅客约156万人次。新增运营平潭至台北客滚航线的“丽娜轮”,去年5月27日成功首航,截至去年12月底共运营128航次,运送旅客3.4万人次。而原有的“中远之星”、“海峡号”稳定运营闽台海上直航客滚航线,2014年分别运送旅客2.9万人次、8.7万人次。

  今年,福建将尽快出台台湾营运车辆进出平潭相关管理办法,同时积极争取台湾方面出台相应办法,促进两岸车辆便利互通;完善规范“小三通”管理,推动开通黄岐至马祖客运航线,进一步巩固发展“海峡号”“中远之星”“丽娜号”等客货滚装运输;推动两岸海运、港口、物流企业相互投资、合作;加快福州、平潭对台邮件处理中心建设,扩大闽台邮政沟通合作领域,发展两岸速递业务。同时,重点落实两岸服务贸易协议,鼓励台湾大型港航企业来闽投资建设码头和物流园区;支持组建本土邮轮公司,鼓励在厦门发展两岸邮轮运输业务。

  (驻闽记者:王然  通讯员:廖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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