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校外培训机构“身份”鉴别有了官方指南
东南网12月20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储白珊)符合哪种特征会被判定为学科类培训?具体的鉴定步骤包括哪些?日前,我省出台《福建省中小学生校外培训项目分类鉴别指南》,对全省面向中小学生(含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实施校外培训的机构进行鉴别。所有面向3至6岁学龄前儿童实施培训服务的机构亦参照执行。
据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教育部门主要从培训目的、培训内容、培训方式、评价方式等维度进行综合考量,如符合以下特征,即判定为学科类培训项目:
一是培训目的:以学科知识与技能培训为导向,主要为提升学科学习成绩服务。
二是培训内容:主要涉及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地理、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学习内容。
三是培训方式:重在进行学科知识讲解、听说读写算等学科能力训练,以预习、授课和巩固练习等为主要过程,以教师(包括虚拟者、人工智能等)讲授示范、互动等为主要形式。
四是结果评价:对学生的评价侧重甄别与选拔,以学习成绩、考试结果等作为主要评价依据。
根据《指南》,对校外培训服务类别的鉴定,我省按照四个步骤进行:
第一步,分级建立鉴别专家委员会。建立省、市、县三级鉴别专家委员会,分别由本级教育行政部门牵头组织成立。委员会成员应包括相关学科、课程、教学等方面专家,文旅、体育、科技和人社等部门分别推荐的文化艺术类、体育类、科技类、劳动技术类培训机构的行业专家,以及法律顾问等人员参与组成。
第二步,机构自主提出鉴别申请。不明确属于学科类或者非学科类的校外培训机构可向属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鉴别确认。
第三步,属地专家委员会实施鉴别。培训机构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牵头,组织专家委员会对培训机构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初步鉴别意见,经专家委员会集体审议通过后形成鉴定报告,报本级有关职能部门。
第四步,鉴别结果备案和审阅。专家作出的鉴别报告作为相关职能部门的重要工作参考,需明确“学科类”或者“非学科类”。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鉴别结果应报设区市教育局备案。各设区市教育局组织本级专家委员会对县(市、区)备案的鉴别结果进行审阅,及时纠偏矫正,确保本地区标准和操作步调一致。
据介绍,对校外培训项目分类鉴别工作,我省将坚持从严规范、科学严谨等原则,充分依靠专家力量,尊重学科规律和教学规律,综合培训项目的实际情况,立足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给出客观、公正、独立的专业鉴别意见,确保科学与严谨。
同时,将加强主管部门之间横向配合、地市之间协同推进,并在实践中完善制度和机制。对于弄虚作假骗取“非学科类”鉴定结果以及在获取“非学科类”鉴定结果后违规开展学科培训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撤销其鉴定认定,依法依规严肃处置,列入当年度校外培训机构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开通报处置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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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厦门拟实行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新标准
东南网12月20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储白珊)福州市及厦门市发改委日前分别对两市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公开征求意见。
公告的适用范围为义务教育阶段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地理、数学、外语(包括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和生物等学科,按照国家课程标准规定的学习内容进行的校外培训收费,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参照本标准执行。
根据公告,拟实行的收费标准为:10人以下(含10人)班型的收费标准为50元/课时·人次;10至35人(含35人)班型的收费标准为40元/课时·人次;35人以上班型的收费标准为30元/课时·人次。
两市明确,上述收费标准为政府指导价,各培训机构可在各班型基准培训收费标准基础上上浮不超过10%确定具体收费标准,下浮不限。同时,每课时为45分钟,实际时长不一样的,按比例折算。此外,不得在培训费用外另行收取任何(包括培训资料)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