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构建人民调解组织网络 力争多层次、宽领域、全覆盖

22.11.2017  17:10

  访谈现场

  新华网福州11月22日电(陈丹)“下一步,我们要紧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更加关注人民群众的新要求,着力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全省城乡和各行业各部门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昨天上午,福建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俞建春就“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发展和创新情况”接受新华网专访时说。

  俞建春认为,福建要构建多层次、宽领域、全覆盖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首先要积极拓展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

  具体来讲,要通过指导相关行业部门,在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矛盾纠纷多发领域,依托行业协会设立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并鼓励经济类社会组织建立人民调解组织,加快指导省企业与企业家协会所属的219个行业协会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会同工商联指导各地商会设立人民调解组织,持续推动涉台调委会建设,做到应建则建。

  据统计,目前福建全省已建立各类人民调解组织近2万个,其中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1982个,实现调解组织县、乡、村全覆盖。

  人民调解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制度,是通过非诉讼化解矛盾、消除纷争的重要途径。人民调解不仅具有化解矛盾纠纷的功能,还具有基层民主管理和社会治理的功能。

  因此,俞建春表示,除了上述所讲的拓展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外,加大驻派调解室建设力度,是推进人民调解组织网络构建的又一举措。通过进一步深化福建省公调对接、诉调对接等工作,推动县、乡两级人民调解组织在公安派出所、法院(法庭)、检察院、信访局等派驻调解室。

  同时,要不断增强人民调解组织设立的社会认同感。对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要坚持民主推选、公开选(聘)任和属地备案,切实增强人民调解组织在社会群众中的认可度和认知度。

  俞建春说,人民调解组织地建设归根到底离不开人才队伍的支撑,人民调解员的素质直接影响调解工作的质量。但目前还存在调解队伍素质参差不齐,部分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水平不高等问题。

  对此,接下来,福建也将大力推进人民调解员职业化、专业化、社会化建设。不仅要推动县乡政府设置公益性岗位、购买调解服务,大力吸收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心理咨询师等行业专业人士加入人民调解队伍,也要面向社会各界,吸收社会知名人士、劳模、社区干部等社会力量,加入人民调解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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