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杜绝侥幸,对环境安全隐患说“不”

17.06.2014  11:10
  隐患险于事故,防范胜于救灾。记者15日从省环保厅获悉,为消除环境风险隐患,保障环境安全,省环保厅组织对全省环境风险企业开展专项检查,发现有22家不同程度存在环境安全隐患问题。

  “尽管尚未造成严重污染事故,但存在很大安全隐患,仿佛枕着炸药睡大觉。”省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被曝光的企业有的是产品、原料露天堆放,无“三防”措施;有的无事故应急池,或应急池容量小;有的把排污口建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有的安全防护距离不够,距周边居民区仅一墙之隔……

  一旦发生污染事件,企业和政府第一时间该如何处理?据了解,去年7月起,我省开展“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年”活动,要求各地实现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全覆盖。然而,截至6月5日,各地政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情况为:除宁德市已正式印发外,其余设区市均未完成编制、修订或印发。其中,莆田、南平、平潭综合实验区未完成编制工作;福州、龙岩未完成修订工作;厦门已完成修订、评估,未上报市政府;漳州、泉州、三明已完成修订上报市政府,未正式印发。

  其中,针对饮用水水源地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情况为:除厦门、泉州、宁德、三明已正式印发外,其余设区市均未完成编制或印发。针对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编制情况为:除福州、漳州、三明已正式印发外,其余设区市均未按时完成编制或印发。

  重点企业预案编制情况也进展缓慢。根据各地上报的数据,截至5月30日,应于今年5月15日前完成预案编制的317家国家重点监控企业中,已备案262家,仍有55家未备案。356家较大及以上环境风险企业中,已备案282家,仍有74家未备案。其中,南平市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和较大及以上环境风险企业预案备案率均为全省最低。

  “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就好像有了指南。只有平时烂熟于心,并勤加演练,一旦发生事故才不至于手足无措。”省环保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各级环保部门要积极配合政府开展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力争6月底前完成本地区、部门、水源地和大气重污染预案编制、修订、评估和备案工作。同时,督促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较大及以上环境风险企业6月30日前完成预案编制、修订、评估和备案工作。对未按要求完成编制、备案工作的企业依法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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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曝光的22家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企业分别为:厦门中坤化学有限公司、厦门二化化工有限公司、厦门卓越生物质能有限公司、福建科之杰新材料有限公司、厦商(高崎)冻品批发市场、厦门大汇冷藏仓储有限公司、福建南安市绿源制漆厂、泉州市合成通用树脂有限公司、泉州市欧昌树脂化工有限公司、南平龙盛合成氨有限公司、南平市远宏化工有限公司、福建省建瓯市永升实业有限公司、福建省建瓯市华荣化工有限公司、漳州市福泰化工有限公司、漳州永升化工有限公司、漳州市福和应用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漳州市信邦工贸有限公司、漳州金晶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漳州市新城化工用品有限公司、福建省长庆化工有限公司、漳州亚舟化工有限公司、福建省沈宏矿业有限公司。

  省环保厅要求各地环保部门督促以上企业限期完成整改任务,对整改无望或逾期未完成整改的,提请当地政府予以取缔或关闭。省环保厅将适时对企业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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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工治未病

  《黄帝内经》有句名言:“上工不治已病治未病,不治已乱治未乱。”这段话的意思是,高明的医生不是等疾病发生了才治疗,而是采取预防措施,防患于未然。

  同理,治污贵在治“未病”,从源头遏制环境污染,才是上策。以往,环保执法重点都是污染违法企业。等到水已被染黑,周围群众已无法呼吸才对企业动真格。如今,环保部门开始花更多精力在源头执法,在企业存在安全隐患时就曝光,督促其整改,值得叫好。

  被称为史上最严格的《环保法》将在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其亮点之一就在于建立环境预警机制,及时启动应急措施,真正减缓环境污染对公众健康安全的损害。重视并完善机制不一定能绝对杜绝事故,但不重视、不防范、不完善机制就一定会发生事故。只有守住环境安全“生命线”,才能给百姓吃上“定心丸”。(潘园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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