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晋江警方远赴江苏追回赃车

29.04.2016  21:58
  

  福建新闻网晋江4月29日电(张金坛 巫凌峰)用自己的身份证到晋江某租车行租来一辆价值20多万元的汽车,然后以4万5抵押掉,现年30出头的安溪女子为此得到5千元好处费。4月29日,晋江警方通远赴江苏追回了被骗的小车,发还给租车行。陈某等5名涉案人员此前已因涉嫌诈骗被检察院批捕,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2015年8月20日,晋江警方接到青阳一家租车行老板和车主报案称,其一辆白色丰田凯美瑞小轿车被一个叫陈某的安溪女子于8月15日租走,至8月17日该车在泉州洛江某地下停车场失去GPS信号,租车人陈某也失去联系。

  晋江警方迅速展开侦查,调取泉州洛江某地下停车场的监控录像,发现该车已经换了一副车牌,驶出地下停车场出口,随后被一名中年男子开走。

  经过进一步侦查,晋江警方对涉嫌合同诈骗的安溪女子陈某展开追缉。2015年9月10日,陈某迫于警方的压力,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到案后,陈某痛哭流涕,称其是受了别人的蛊惑,没想到事情会这么严重。据陈某交代,其在安溪老家一家商铺务工,因各种原因欠了别人很多债务。8月初,陈某通过一个叫张某的安溪男子的介绍,认识了两名永春男子陈某金、陈某川,以及晋江男子吴某。

  张某告诉陈某,让她用自己的身份证到晋江租一辆汽车,然后由陈某金等人拿去抵押,可以得到一笔好处费。同时,张某还信誓旦旦地表示说,到时候,租车行会自己向抵押公司要回小车,陈某一点事情也不会有。

  正苦于债务缠身的陈某在陈某金的指使下,于8月15日和陈某川、吴某等三人,到青阳一家租车行。由陈某川挑选,并由陈某用自己的身份证租走了一辆价值20多万元的白色丰田凯美瑞小轿。

  至2015年11月24日,嫌疑人张某、陈某川、陈某金、吴某,也先后落入法网,案件进一步明朗。

  据了解,陈某金和吴某原本也在泉州经营一家租车行,后来经营不善关门大吉。后来便合谋租车诈骗想捞一笔横财,为了躲避打击,便通过张某介绍陈姓女子向租车行租车,然后,陈某金等人拆掉车上的GPS系统,在地下停车场出口抵押给一名中年男子。

  陈某等5人先后被晋江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开走白色丰田凯美瑞小轿车的中年男子的身份仍不明,晋江警方通过多方长期摸排调查,终于确定开走白色丰田凯美瑞小轿车的中年男子为江苏人宋某。晋江警方立即联系上宋某,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宋某终于愿意主动将白色丰田凯美瑞小轿车退还给租车行和车主。29日上午,晋江警方将赶赴江苏追回的白色丰田凯美瑞小轿车发还给车主。(完)

【编辑:林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