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明溪社区矫正助“犯罪人”变“社会人”

22.12.2017  21:35

      法制日报12月22日讯  记者 王莹

  无漏管、无脱管、无重新犯罪、无群体性事件……2012年以来,福建省明溪县司法局结合实际、注重创新,紧紧围绕如何实现社区服刑人员从“犯罪人”到“社会人”的转变这一课题,探索总结出了一套富有成效的执行模式和工作法,自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至今一直保持着“四无”战绩。

入矫第一课”为服刑人员定规矩

  “社区服刑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区、县域,外出离开明溪县要请假……”在福建省明溪县社区矫正中心的“入矫第一课室”内,几名刚刚入矫的社区服刑人员正认真地盯着大屏幕,接受“入矫第一课”学习。

  从今年7月起,明溪县所有新入矫人员都必须到县社区矫正中心接受“入矫第一课”教育。为此,中心还特别编制了PPT教材,内容主要包括社区矫正概念、服刑人员权利与义务、奖惩制度、警示教育案例、心理案例分析等。

  上完课以后,社区服刑人员要被带到隔壁的矫正宣告室,由矫正小组成员在场宣布现场纪律,宣读入矫宣告书,告知权利义务和应遵守的规定、被禁止的事项以及违反规定的法律后果。 

  明溪县司法局副局长黄建光介绍说,上好“入矫第一课”,施以规范的入矫宣告,可以让社区矫正人员在第一时间明确身份、明确规矩、明确奖惩,增强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强化他们的服刑意识,为下一步依法规范开展社区矫正奠定基础。

  课程不仅采用现场“一对一”音频解说、实例视频播放的教育模式,还要在课前与课后做好沙盘演示和纸质心理测试评估,为基层司法所制定有针对性的矫正方案提供可靠的评估依据。

  “对发现有心理偏差或心理疾病的,中心会协调专门机构进行诊断和治疗。”何婧是社矫中心的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据她介绍,全体社矫人员每月还要接受一次集中的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存在问题的人员将接受不定期的个别心理咨询和状态分析,以防止其重新犯罪,帮助其重建人生。

菜单式”帮扶满足矫正需求

  因出售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白鹇,明溪县城关乡的杨某被判处缓刑。城关乡司法所所长方秋轩在与杨某谈心时了解到,杨某家境贫困,当初出售白鹇,也是因为偶然上山抓到后舍不得吃,又不知道这是国家保护动物,才卖了换钱花。

  方秋轩看出杨某和丈夫二人都很能吃苦,又对种植淮山很有兴趣,便邀请了县农业局城郊农技站站长、高级农技师叶玉珍,为杨某进行淮山种植技术培训,从良种繁育、选地、种植、施肥等进行全程指导。

  从两亩种植规模扩展到现在的6亩,从仅种植淮山到现在的淮山、红菇、水稻等多种农作物种植,杨某夫妇的生活也从卖鸟求生到现在年收入近20万,过得一年比一年好。

  对未完成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为其联系学校、提供复学帮助;对完成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联系职业中学、电视网络学校等,帮助其实现就学、技能培训等愿望;对有创业意向的,为其协助申报小额贷款、项目扶持、电子商务培训;对出现家庭变故、重大疾病、家庭纠纷、心理障碍的特殊服刑人员,及时开展走访慰问、就医联系、心理疏导、款物救济等暖心服务……

  针对社矫人员的帮扶,方秋轩颇有心得:“基层司法所是直接面对矫正人员的,因此,面对社区矫正人员各有不同的实际需求,我们不能想怎么来就怎么来,而是要筑巢引凤,提供‘菜单式’帮扶,根据他们‘点’什么,我们就‘上’什么。” 

专业社矫中心提供“给力”支持

  黄建光介绍说,明溪县司法局依托社区矫正中心继续细化社区矫正工作内容,提出了 “12345”工作方法,要求必须做到5个“”,即在上好“入矫第一课”的前提下,做好谈话走访和定好矫正小组方案2个环节,实施好落实日常监管、严格分类分级管理、严明考核奖惩3项监管措施,开展好入出矫教育、思想教育、心理矫治、社区服务4项教育,落实好结对帮扶、联动帮扶、人文帮扶、互助帮扶、就业创业帮扶5类帮扶,既给社区服刑人员装上“监控器”,也为其以后更好融入社会打上了“润滑剂”。

  截至目前,明溪县社区矫正中心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687名,建立教育培训中心1个、公益劳动基地9个、帮扶就业基地4个;接受入矫第一课教育40名,入矫宣告40人;集中开展专项教育25次,有针对性地对100多名矫正对象进行了心理疏导治疗,个别谈话300余人次,帮扶资助生活困难矫正对象100多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