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宁德立法保护畲族文化

08.06.2017  11:01

据福建日报讯(记者潘园园 通讯员闽民宗)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批准,《宁德市畲族文化保护条例》7月1日起实施。这是宁德市获得地方立法权后制定的首部实体法,意味着宁德市畲族文化获得立法保护。

条例》规定,设立宁德市畲族文化保护专项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专项资金拟用于畲族文化重大项目保护、濒临消失的畲族传统文化的抢救保护、畲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的补助、扶助畲族文化产业发展等。编制包括畲族文物和畲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的畲族文化保护项目名录。

同时,鼓励和支持开展“二月二”“三月三”“四月八”等畲族传统民俗节庆活动。加强畲族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开展畲族文化宣传。加快发展畲族文化产业。对畲族文化保护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奖励,对违反条例有关规定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据了解,宁德是全国畲族聚居地区,现有畲族人口18.9万人,约占福建畲族总人口的二分之一,占全国畲族总人口的四分之一。

来源:福建日报;发布时间/[ 2017年06月08日 星期四 ];版次/[ 02 ] -- 要闻2 --;标题/《宁德:立法保护畲族文化》;作者/[记者潘园园 通讯员闽民宗];编辑/厅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