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新农合大病保障范围扩大
根据省卫计委发布的《福建省提高农村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实施方案(试行)》,截止到今年11月,已有22种疾病被纳入参加新农合的农村居民重大疾病保障范围。大病保障范围扩大,能够减轻农村患者多少负担?实际运行情况怎样?
福清市阳下村的陈女士前几天突发急性心肌梗塞,医生诊断治疗费用一般在10万元左右。这在过去,通过新农合报销后,陈女士至少还要自付六万元左右,如果治疗中使用非医保类的药品,花费恐怕还远远不止这个金额。如今,急性心肌梗塞已被列入新农合大病保障范围,药物加介入治疗费用定额标准为6万元,患者陈女士到定点医院就诊,无论是否使用了非医保类的药品,她只需支付定额标准 6万元部分 的30%,也就是1.8万元,而超过6万元的费用,由定点医院承担。 (福清阳下村患者陈女士的女儿:负担肯定减少了,特别对于一些家庭状况不是特别好的(家庭)。) 目前,我省已经陆续把农村儿童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妇女乳腺癌、宫颈癌、甲亢等22类疾病纳入新农合重大疾病定额(限额)报销的范围。今后,病种范围还将根据基金承受能力逐步扩大。在费用分担比例方面,除另有规定外,新农合基金支付定额(限额)标准的70%,个人自付定额(限额)标准的30%。 (此处不配音图文表示:1、福建省农村居民"大病保障"病种范围:农村儿童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终末期肾病、妇女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急性心肌梗塞、脑梗塞、1型糖尿病、甲亢、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髓细胞白血病、血友病,苯丙酮尿症。 2、福建省农村居民"大病保障"费用分担比例:新农合基金支付定额(限额)标准的70%,个人自付定额(限额)标准的30%。) 但是记者在采访中却发现,这样的惠民政策,在执行中,却乏人问津。 福州市第一医院是新农合大病保障的定点医院,医生告诉记者,有不少病人主动放弃享受这一政策,主要是担心大病会限定治疗费,也担心医生会使用便宜的药品。另外,在新农合大病定额标准政策刚开始实行时,对于并发症的控制比较严格,比如一个病人得了甲亢,按照大病保障的路径进行治疗,如果后期又出现了其他严重的并发症,不但患者自己要承担并发症的治疗费用,早前开始治疗的甲亢,也不能享受优惠政策了。 针对这种情况,医保部门很快做了相应的改进,把主病和并发症区别对待。 (福州市第一医院医保处主任 林敏:符合新农合大病定额标准规定的病按30%支付,后面的并发症走平常的医保报销) 由于大病定额(限额)报销政策还规定:超出定额(限额)标准的部分由定点医院承担,这让一些医院出现亏损,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这项政策的开展。对此,有专家建议:可以考虑提高大病定额(限额)的标准或者给予医院适当的贴补。 (福建省医科大学公共医学系教授 郑振佺:如果真的亏的话,应该由支付方给予一定的贴补,你不能让医院亏本。) 针对政策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政府主管部门省卫计委相关人士表示:他们将认真开展调研,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逐步完善政策实施细则;现阶段,希望医院方面强化管理,降低成本,提高效益,切实让群众得到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