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改革高校治理方式透视
福建师范大学2011级名师实验班学生赴台研修期间,与台湾复华中学教师交流。(资料图片)
过去,每到学年末,福建农林大学林学院院长马祥庆就总想向学校申请引进更多教师。现在,进人权下放给学院后,马祥庆却感觉自己的责任更大了,每发出一份“英雄帖”,他都有些发愁,都会反复琢磨——是否能招到学院急需的人才?引进的每位教师能否为学院创造更大价值?
这种变化源自福建省委、省政府推进的高等教育综合改革。作为福建高水平大学建设的试点校,福建农林大学将启动了校院两级改革,将人事权、70%的财权和副高及以下职称评审权以及教师奖励性绩效分配权等权力下放给学院,由学院根据实际自主决策,学校只负责宏观管理。
过去的“一元制”管理体制,是一边“捆着草”,一边“饿死牛”,高校作为办学主体其权力太小,而行政管理部门掌握资源的权力过大,使整个管理体系效率低、运转不灵,甚至出现每到年底一些部门经费没用完、而最了解学科专业和人才培养规律的高校却“揭不开锅”的怪现象。如果不改革这种体制,高校的活力无法释放,很难推进教育教学、科研以及人才培养方式的根本性变革。
福建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厅长黄红武说,当前,福建高等教育改革进入了改革的深水区、攻坚期,单靠教育部门难以推动。高校是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主角”,但不能唱“独角戏”,必须政府、高校、社会三维协调,多方联动,以更大的胆识、更稳的步伐,全方位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从而为高校发展创造更好的体制机制环境。
做好顶层设计,简政放权激活高校办学的内生动力
“《高等教育法》规定了高校7个方面的办学自主权,但是在实施过程中效果不是很理想,束缚了高校的发展创新。”过去,不少高校的党委书记、校长在各种场合呼吁办学自主权尽快“落地”。
2012年,福建省政府出台了被高校称作“24条意见”的《关于进一步支持高校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从学科专业、教育教学、协同创新、对外交流合作、岗位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教育投入、条件保障、外部环境、宏观指导和监管等方面提出了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支持加快高校发展的政策和措施。
“‘24条意见’是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开始,赋予了高校较多的办学自主权,激发了高校办学的内生动力。”福建工程学院党委书记吴仁华说,现在,评审职称的权利下放给了高校,职称是引导教师的最大利益导向,这样高校就可以自行设计办学定位,并根据办学定位来制定办学导向,对提升办学质量和水平是一个极大的推动。
福建农林大学的科研工作者享有“把论文写在大地上”“把论文写在农民的钱袋里”的美誉,该校推出了选聘“推广型教授(研究员)”的做法,相关人员从成果推广、科技开发、技术服务且业绩突出的教师中选聘,对其职称评审不重论文发表情况,而是赋予技术推广效果和社会认同度更高的权重。
“24条意见”不仅给了高校自主评审职称、设置专业等实实在在的权利,而且让高校拥有了更多的办学经费和有利政策。比如,积极支持市属高校化解债务,近年来各设区市不断提高所属高校生均拨款水平,2013年底前公办本科高校生均拨款水平达到1.2万元;将公办高校组织的非税收入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后,由各级财政部门按100%比例核拨给学校;从2013年起,将本科工学类专业生均拨款定额系数提高到1.5,将高职高专院校临床医学类专业生均拨款定额系数提高到2.0;福建工程学院、厦门理工学院2所以工学为主且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被增列为省重点建设高校,并获得相应的专项经费……
2014年,福建省政府又出台了《关于改革完善高等教育治理方式推动高等学校内涵发展的若干意见》,从稳定规模、优化结构、提升质量、服务需求、加强监控等方面提出18条举措,进一步强化职能转变、简政放权,厘清省级政府治理高等教育的方式和路径。
更令各高校欢欣鼓舞的是,福建首次吹响了省属高水平大学建设的号角。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农林大学等3所高校被列为高水平大学建设支持对象。
这些顶层设计蓝图规划出来后,福建省教育厅积极制定改革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在改革的强劲动力推动下,福建高等教育的发展水平有了较大提高。
实施“一校一策”合同管理模式,是福建省转变治理方式采取的重要举措之一。
黄红武说,“实行‘一校一策’,是深化高等教育管理模式改革、转变高等教育管理方式的重要体现。也就是说,对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甚至不同地域的高校应有不同标准、不同方式;在同一层级的标准和方式之下,对不同学校也要有不同侧重。”
2014年,福建省教育厅首先向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农林大学3所高校下达高水平大学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2015年,将此做法推广至该省其他高校。今年年底前,各高校还将完成本科高校“一校一章程”核准。
去年起,福州大学围绕落实目标管理责任书,以专项规划、学院行动计划为支撑,全力推进建设优势特色学科、打造高水平师资队伍、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等6个重点领域工作。在建设优势特色学科方面,该校统筹制定并重点实施“学科高峰计划”和“学科高原计划”。在打造高水平师资队伍方面,设立重点人才建设专项经费,每年投入不低于3500万元用于人才引进,对紧缺、优秀引进人才实行“一人一策”,争取到2017年高层次拔尖人才队伍总量达100人以上,新增国家和教育部创新团队2—3支。
福建师范大学确立了“建设综合性有特色高水平的教学研究型大学”的目标,实施了特色兴校、学科立校和人才强校“三大战略”,推进了教学质量工程、科技创新工程、文化建设工程、开放办学工程、科学管理工程、和谐校园建设工程等“六大工程”,创新推动构建多方协同育人的教师教育新模式,全力推动学校在第十一批学位点申报中取得重大突破,3个学科进入了全国高校前十强,显著提升了核心竞争力。
福建农林大学决定采取一系列举措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如培养造就500名学术英才,包括全职引进海内外100名高层次人才,重点培养50名45岁以下青年拔尖人才,资助150名35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的青年学术新秀,选派200名中青年教师出国研修;建设高效服务“三农”基地,推进国家级“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建设,建成4个农业综合示范园区、17个特色农林产业基地;实施“四个一百工程”,每年选派100名左右专家教授进驻校地合作平台,研发转化100项成果,举办100场项目成果对接会,选送100项左右致富技术到农村;力争每年通过植物新品种权保护、省级及以上新品种审(认、鉴)定15项,技术服务与成果转化收入累计达到2亿元以上。
这种“一校一策”合同制管理模式迫使高校自加压力,勇于“啃骨头”,使学校办学水平再上一个层次。
“我支持‘一校一策’合同管理模式,这对高校提升办学质量与水平是一件好事情。”福建工程学院校长蒋新华说,过去高校申报职称、科研项目都是在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数目内进行,发挥的空间不大,而今是高校自主提目标、申报项目,自主性很大,对高校的发展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福建农林大学植物保护学院党委书记余新然说,植物保护学院的学科专业强、学术科研贡献大,但过去受奖励与拨款机制的束缚,教师的待遇收入与学院科研成果不成正比。现在学校相应推行“一院一策”“一人一策”后,教师的内生动力被激发出来,科研比武成了新常态,且科研成果直接与绩效挂钩,如今学院教师收入名列全校前茅,“教师收入真正取决于绩效,看贡献。”
与“一校一策”合同管理模式配套的是,福建在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与管理机制上做足调控“文章”。“在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上,将进一步健全公办高校生均拨款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对产业发展急需紧缺学科和专业的拨款系数予以倾斜。”黄红武说。
同时,福建着力改革专项资金管理机制,优化整合高校专项经费,增加一般支付,减少专项支付;减少一般和零散项目,突出重点项目,倾斜支持重点学科和特色专业建设;改革专项资金分配方式,将高等教育专项资金由事前资助转为事后奖励,通过综合考核和绩效评价,安排项目综合奖补资金;改革专项资金下达形式,实行专项经费按因素分配后捆绑打包下达,加大高校资金统筹权。
黄红武说:“现在一些省属高校专项资金的结余结转规模仍然较大,要加强对结余结转资金的管理,盘活存量资金,充分发挥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今后,对专项资金结转结余规模没有明显减少的高校,省级专项奖补资金将予以扣减。”
据统计,仅2015年,福建在常规性拨款之外,安排给全省普通高等院校竞争性经费总计竟超过38亿元,其中本科高校约30亿元,高职院校约8亿元。
“福建还将从教育经费的增量部分拿出更大的比例来,用于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方面的竞争性拨款。”黄红武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