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拟借“互联网+”塑造大农业 农产品网订店取
福州新闻网8月4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朱毓松)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行动方案》。根据方案,福建将在全省80%乡镇建立1万个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构建网货下乡、农品进城的网上通道,力争到2018年实现全省农产品网络销售额达600亿元,县域网络消费额占当地居民消费总额25%以上。
鼓励乡镇建设电商创业园
方案提出,将总结推广“淘宝村(镇)”发展经验,重点推动一批拥有特色农产品、手工业品、旅游产品且交通、通信、人才等基础条件好的乡村开展电子商务,带动当地村民网络创业,培育发展电子商务村镇。
方案提出了规划建设农村电子商务创业园的设想。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利用闲置厂房、存量土地建设电商创业园,提供低成本的办公用房、仓储物流、网络通信、人才引进、培训交流、宣传推广、产品摄影等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并发挥好创业园的孵化功能,促进网商在农村集聚发展。
发展生鲜农产品“网订店取”
除了构建多层次的农产品网上批发渠道外,我省将拓展农产品网络零售市场。
引导农产品经营企业、农业龙头企业、品牌农产品经营企业借助国内知名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或自建平台开设网店,支持我省企业在淘宝、京东、苏宁等知名电商平台建设“福建(区域)农产品专区”。引导现代农业园区、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台湾农民创业园开展“网上直销”和“时令预订”等业务,建成一批农产品网络直销基地,推动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农村专业合作社转型升级。鼓励发展生鲜农产品“网订店取”业务,引导电商企业与社区便利店、邮政便民服务站、邮政自提包裹点以及传统商贸流通企业合作,建设城市销售配送平台,提升生鲜农产品网上销售的客户体验度。
方案提出,对通过自营或第三方平台销售福建农产品,网上年销售额超过5000万元的B2C企业和网上年销售额超过1亿元的B2B企业,省商务厅给予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此外,对入驻实体企业50家以上、网上年销售额超过1亿元的网上专业市场,省商务厅给予市场运营方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
打通农村双向流通“最后一公里”
物流是电商发展的关键环节。我省将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充分利用现有农村商品流通服务体系,发挥乡镇商贸中心、配送中心和农村金融、邮政、快递、电信、供销等服务功能,以及利用永辉、苏宁云商、邮政等企业的农村物流快递渠道,改造完善村邮站、便民服务站及乡镇快递网点,搭建城乡仓储物流配送平台。
鼓励快递物流企业在福建设立区域总部,通过联营、直营、加盟方式,在乡镇或快递量较大的村布局收寄营业网点,提高农村快递网络覆盖率。合理规划建设产地预冷、低温运输、生鲜仓储、定制配送等全程冷链物流基础设施,为生鲜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提供便捷高效物流服务。推动第三方配送、共同配送在农村发展,打通农村双向流通“最后一公里”。
省商务厅视成效对投入农村带有统一标识的货运车辆等固定资产新增投资额给予最高10%的补助,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