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执破直通”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21.10.2020  14:20

近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全省法院建立执行转破产直通(以下简称“执破直通”)工作机制,通过在“执转破”案件中打造“执破”一体的办案团队,发挥执行人员“带案进、销案出”的程序集约效应,切实打通执行与破产程序的衔接堵点,彰显“1+1>2”的叠加效应。

执转破”工作是人民法院服务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对于有效清理行积案、解决被执行企业隐性纠纷、加强诉源治理具有重要意义。福建高院坚持对标世界银行关于营商环境评估中“办理破产”的重要指标,在推进福建法院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中心的实体化运作中,把完善“执转破”机制作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抓手,通过建立“执破直通”工作机制,有效解决此前因执行与破产程序衔接不畅、“执破”脱节、联而不动等瓶颈问题,努力提升“执转破”案件办理质效。

福建高院民五庭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执破直通”工作机制以“执破”团队为核心,以执行破产协同办理为手段。为破解“执转破”受理成功率不高等沉疴旧疾,福建高院要求全省法院在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时,要由执行人员和破产法官共同组成“执破”团队进行把关“会诊”,避免出现“一移了事”;案件受理后,执行人员直接进入破产案件审理团队,充分发挥其了解破产企业经营及财产处置状况的优势,极大节省进入破产程序后企业财产查控处置时间,避免破产法官重复劳动;同时推动执行阶段已完成的评估、审计、拍卖等执行成果在有效期内与破产程序共享,促进司法资源集约高效,降低企业破产成本。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罗晓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