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广播影视集团原副董事长陈文广被公诉

09.06.2015  13:22

  中新社福建分社-福建新闻网报道

  福建新闻网福州6月8日电(记者 张羽)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8日对外发布消息称,日前,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原副董事长、总经理陈文广(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已由福建省漳州市人民检察院向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方指控陈文广于2009年至2014年,担任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党组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人事任用、业务承揽、减轻违规播放广告处罚款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

  检方称,其非法收受贿赂款物折合人民币共计704万余元人民币。

  此前,2014年7月,福建省纪委对陈文广涉嫌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2014年12月,福建省纪委宣布陈文广被开除党籍,同时通报了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收受礼品;在下属单位报销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与他人通奸等问题。

  值得一提的是,在陈文广“落马”前,曾与其“搭档”的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原党组书记、董事长舒展亦因严重违纪违法被福建省纪委立案调查。福建省纪委在通报中称,舒展亦存在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与他人通奸等问题。(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