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岭头村养路 交通厅长“点赞”

11.08.2014  12:16

  “护路写入‘村规民约’,12吨以上的车辆禁行,村民主动护路等等。”不久前,当村党支部书记曹能辉介绍岭头村村道养护经验时,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厅长张兆民很高兴,并肯定“这种做法很好!

  被厅长“点赞”的村道在龙岩市上杭县通贤镇岭头村,2003年建成,11年过去后路况仍然很好。据龙岩市交通运输局局长邓振春介绍,村道养护得好得益于村里摸索出“村道村管、全村参与”的养护经验。岭头村通过村民民主大会制定村规民约,确定村民自筹养护资金缺口。在养路人的选择上,岭头村也是“精挑细选”,养路员必须能接受村“两委”领导,满足有责任心、勤劳、身体好、家庭状况一般、不外出务工等条件,通过个人自荐或组织、群众推荐,村“两委”审核,村民代表表决并公示,群众监督等四道程序后,才能成为村道养护员。

  “这有效解决了农村公路养护普遍存在的‘钱从哪里来、怎么管、谁来管’的问题。”邓振春说。(相关报道见8版)

  (记者:丰家卫  通讯员:邓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