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对妨碍干扰巡视工作的坚决问责

05.09.2016  18:26
  

  新华社福州9月4日电(记者王成)在福建省刚刚启动的今年第三轮巡视工作中,省委巡视组已着手对4个地方、单位党组织开展“回头看”,对于妨碍干扰巡视工作以及对巡视发现的问题不及时整改反馈的,将严肃处理并追究责任。

  据统计,截至今年7月,福建省共开展14轮24批次巡视,完成对194个地方、单位党组织的巡视工作,根据巡视移交的线索,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已对20名厅级干部、192名处级干部和467名科级干部进行立案审查。

  然而,在这份名单的背后,仍发现个别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意识不强,对巡视工作配合度不高,干扰和影响巡视工作的正常开展。

  2015年4月至5月,省委巡视组在巡视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期间,时任集团党组书记廉小强支持配合巡视工作不到位,导致集团提供的材料不及时、不完整、出错率高。省委巡视组对廉小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意识不强、影响巡视工作正常开展的问题,进行巡视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并予以通报批评。今年4月,对廉小强涉嫌严重违纪问题,福建省纪委又进一步立案审查。

  福建省纪委相关负责人说,巡视监督的作用能否充分发挥,关键在于成果运用。巡视发现的问题是否被严肃对待、及时整改、按时反馈,是检验被巡视单位党组织是否支持巡视工作的硬标准。

  福建省委巡视组在2015年底的巡视中发现,清流县自2011年以来违规出借巨额财政性资金,并且在2014年专项巡视提出整改要求后,仍然违规出借20笔财政性资金。省委巡视组就清流县委、县政府巡视整改不落实、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问题,责成三明市委、市政府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随后,省市县三级纪检监察机关启动调查问责程序,对包括清流县前后两任县委书记、县长在内的17名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了责任追究。

【编辑:陈丹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