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实行“史上最严”的电话实名制

02.06.2016  13:32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就贯彻落实《反恐怖主义法》等法律规定,进一步做好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工作作出部署。福建省通信管理局迅速行动起来,细化措施,纵深推进,全面落实“史上最严”的电话实名登记管理工作。

 

从严把好新入网用户实名登记关。要求各电信企业(含移动通信转售企业)从严做好用户身份信息核验,进一步固化有关流程、规范操作,务必采取二代身份证识别设备、联网核验等措施核验用户身份信息,严禁人工录入居民身份证信息。从严审核一证多卡用户办理新卡,坚决杜绝代理商批量开卡、养卡问题。强化行业用户实名登记管理。

 

从实做好网络渠道实名登记管理工作。一是责任要落实。强化电信企业对代理商的管理责任,要求建立健全网络营销渠道委托管理制度,网络代理商必须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具备电话用户实名登记和用户信息保护条件。明确并强化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的责任。二是落实网络渠道实名登记技术措施。三是全面清理非委托网络代理商,情况要摸实。电信企业应于2016年7月31日前完成对本公司网络代理商的排查和清理,向社会公布本公司委托的网络代理商信息。要求各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于2016年8月31日前完成对平台内移动电话卡经营者的排查和清理,对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和电信企业网络代理委托的经营者,不得继续向其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

 

从细推进未实名老用户补登记。要求电信企业制定补登记工作实施方案,通过电话或短信、书面函件、公告等方式,通知已在网但未登记真实身份信息或者登记信息不完整的用户在规定时间内补办登记手续。对在规定时间内未补办登记手续的用户,基础电信企业要暂停其通信服务,并再次催告其补登记,在催告期满仍未补办登记手续的,基础电信企业要依法停止通信服务。电信企业要确保在2016年12月31日前全部电话用户实名率达95%以上,2017年6月30日前全部电话用户实现实名登记。同时,电信企业要在营业厅设立专门座席、通过网络渠道等方式提供便捷的补登记措施和渠道,方便用户补登记。

 

从速规范移动通信转售业务管理。督促转售企业严格落实渠道管理责任。加强对代理渠道的监督管理,严格准入条件,配发统一标识,严禁擅自发展下级代理。全面配备二代身份证识别设备核验,实现自动录入用户身份信息,严禁人工录入,严格落实用户身份核验,提升身份信息核验能力。建立定期自查制度,严肃惩处违规行为和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