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实施“河长制” 为河流的“健康”负总责

19.09.2014  10:56

水是生命之源,但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不时会看到一些河流垃圾漂浮、堤岸垮塌、河水污浊的现象。 如何才能保持福建的青山绿水? 省政府日前出台《福建省河长制实施方案》,将在今年年底前全面实施"河长制",进一步明确福建各级各部门流域保护管理责任,促进流域保护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使福建重点流域的水质量和水环境明显改善。

根据《福建省河长制实施方案》,福建省的三条主要河流闽江、九龙江、敖江流域分别由三位副省长担任河长,十二位设区市副市长担任辖区内这三条河流的河段长;同时,流域所经的县(市、区)政府还设有乡(镇、街道)河段长、村级(居委会)专管员。  除三条主要河流外,汀江、晋江等其他流域也分别由所在地的市、县(区)政府确定河长、河段长以及专管员,并确定联系部门。 同时省直有关部门也分头部署行动,出台多项措施配合河长制落实。 (陈文吉 福建省水利厅水政水资源处副处长:各地要抓好一条岸线三条蓝线的划定,在岸线范围内不得擅自建设与防洪、水文、取水、排水园林景观等无关设施) 那么河长制到底可行吗?其实河长制在大田已有成功案例。 大田县是福建省重点流域闽江、九龙江和晋江的源头之一。五年前,县里大小194条河流中都存在被污染的情况。 (肖基传 大田县桃源镇蓝玉村 村民:垃圾都往河里倒 变成河道全部污染 连鱼都没有掉) (熊旭明 大田县县长:虽然水利部门有去管, 但县里面牵涉到很多部门 比如排污的是环保部门 城市河道是城建部门) 多头管理、权责不清、工作交叉,形成了"九龙治水"却治理不好河流的尴尬境地,形势倒逼着县里在2009年开始探索建立"河长制"。由各级领导包河治水,治理所需资金由县财政从征收的水资源费、水土补偿费、矿产资源补偿费、排污费等方面按比例提取。而县里对176名河长实行分段监控管理、分段考核问责。 (熊旭明 大田县县长:按照我们提出的 污在水中 源在岸上的要求 (河长)去找污染源 比如河道浑浊 是为什么浑浊 源头在哪里 通过跟生态执法局 环保局等有关部门的衔接 通过巡查以后 立即进行整治 这样保持河畅 水清 岸绿 景美) 仅今年上半年,河长们就在巡查过程中,当场制止弃土弃渣、偷排偷放等违法行为34起,要求违法企业和个人整改恢复42起,打击非法水洗砂、水洗矿14家。 经过近五年的整治,大田的河流变了模样。 (大田县蓝玉村村民:现在很干净了)


编辑:张立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