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多举措预防减少未成年人犯罪
03.06.2019 23:31
本文来源: 法院
福建法院始终坚持“特殊、优先、全面保护”司法理念,全面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不断健全完善少年司法制度,努力构建少年与家事审判深度融合的“大少审”工作格局,积极参与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更加有效地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2018年,全省法院依法判决拐卖妇女儿童、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拐骗儿童、猥亵儿童等犯罪案件218件317人,其中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68人,始终保持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有效地震慑了犯罪。
福建法院还强化联动,与检察院、司法局、教育局、关工委、学校等单位建立横向协作机制,与团省委共同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构建青少年权益保护、矛盾调处和犯罪预防工作衔接互动机制的若干意见》,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助力审判工作,全面构建共治共建共享的未成年人保护格局。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林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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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6.2019 2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