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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住建厅、省环护厅联合转发住建部、环保部《关于印发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的通知》,提出我省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要求,今年底前,所有市县建成区应完成黑臭水体排查,公布黑臭水体名称、责任人及达标期限;2017年底前,所有市县建成区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基本无垃圾和违法排污口,其中福州、厦门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2030年底前,所有市县建成区黑臭水体得到消除。未按期完成整治目标要求的,将约谈相关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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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全面启动 -
福州19:58 02.12.2015 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