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地税推出减税降负十举措
近日,福建省地税局研究制定了减税降负十条政策服务措施,进一步释放改革红利,切实帮助企业降成本、减负担、渡难关。
这十条措施包含积极支持企业技术创新;靠前服务企业重组改制;积极落实税费优惠,支持企业发展;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拓展国税地税合作;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互联网+税务”;简化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申报;降低企业成本;减少涉企税收检查;深化挂钩帮扶企业,助力企业“走出去”。
“作为此次减税降负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地税部门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无疑将获得实实在在的利益。”福建省地税局所得税处处长张良说,“从2017年7月1日起,对地税征管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不再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统一按季预缴,减少预缴税款对企业资金的占用。仅此一项就可惠及全省1.1万户纳税人,全年缓解企业资金占用逾80亿元,减少企业利息支出约4000万元。”
“没想到被税务部门评为A级纳税人后还有这么大的好处。”福建省万维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财务人员张小红告诉记者,“今年初,公司获得银行税收信用贷款200万元,不仅解了公司发展资金需求的燃眉之急,同时也为公司每年减少利息支出10多万元。”
在近两年税收信用促进企业发展已取得一定成效的基础上,此次为减轻企业成本支出,地税部门提出扩大“银税互动”合作范围和受惠面,开展纳税信用级别年度评价,深化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应用,联合多部门实施守信激励措施,帮助诚信纳税企业解决资金短缺和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据统计,1-4月,我省与税务部门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各级银行已运用纳税信用评价结果,累计为1343户小微企业发放税收信用贷款2891笔,贷款金额53.35亿元。全省目前已累计为5424户小微企业发放税收信用贷款9166笔,金额244.95亿元。
据了解,此次新政还针对简政放权、税收服务等采取了一系列优化提升的举措。支持企业技术创新方面,除了引导企业应用或引进先进技术改造升级,促成达到依法享受高新技术税收优惠政策的基本条件外,对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还要求各单位建立挂钩联系机制或专业服务团队,辅导企业正确完整归集研发费用等事项和增强环保意识。进一步加强国地税合作力度,加强国税地税纳税人信息共享,纳税人在信息采集、变更、财务报表报送、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报验时,可选择只向国税或地税机关一方报送。(记者 王永珍 通讯员 冯勇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