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国税涉税业务规程“连升三级”

19.12.2014  10:05

      “新版涉税业务工作规程减少审批环节23.4%,审批时限提速36.2%。与《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相比,审批总时限提速51.4%,比升级版纳税服务规范审批时限快9.2%。”福建省国税局总会计师林国镜表示。福建省国税局2014版规程突出以简政缩时促服务提速的特点,与服务规范实现无缝对接,并为其升级换代打下良好基础。

        据福建省国税局征管和科技处处长阮诗雄介绍,新版业务规程对现行纳税服务规范作了融合、细化。一方面简政缩时,既简并业务流程,又减少办税环节和资料报送;另一方面升级优化,不仅明确了业务流程、报送资料,还增加了政策依据和工作标准,强化了后台流转和后续管理工作。

        新版业务规程实现了六个统一,即纳税人发起的办税事项统一由办税服务厅受理,统一办税服务厅即办事项,统一涉税业务审批流转环节和审批时限,统一涉税附列资料的报送内容与格式,统一CTAIS业务流程和文书流转种类的设置,统一涉税事项的业务描述,并作为12366的解答指南和办税服务厅涉税业务工作执行标准。

        三明市国税局最近在办税服务厅放置了新的表证单书及填写范单,并建立资料传递和催办等制度,为纳税人提供“一条龙”的办税服务。该局纳税服务科洪艺容说:“有了新的服务规范和业务规程,办税服务厅运转更加顺畅了。

        “对全省国税人员来说,每一次涉税业务规程改版升级,都相当于来一次‘制式武器’大换装。”福建省国税局总会计师林国镜说。2011年,福建省国税部门全面启动税收征管改革,要求省、市、县三级税源管理部门相应调整机构职责、岗责体系和工作流程,实现全省税收征管工作流、文书流和办税服务标准统一规范。涉税业务工作规程因此应运而生。此后,3年3次改版升级,每次历时大半年。

        适应“两减负、优服务”和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2012年改版升级以业务重组、流程简化为突破口,落实依法、减负和信息管税要求,砍掉部分涉税审批事项。2012版涉税规程为186项,即办事项94项,审批事项73项,依职权事项19项。

        适应“营改增”和进出口税收管理要求,2013年第二次改版升级,以简化审批流程和缩短审批时限为着力点,对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规程做了大幅度的调整变动,增加“营改增”的有关内容,对日常运行中反馈的问题一并进行了修订。改版后业务事项为212项,其中即办事项103项,审批事项89项,依职权事项20项。73项审批用时从1306天压缩至1020天,减少22%。

        2014年第三次改版升级,适应国家税务总局“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落实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要求,实现“简程序、优服务、提速度、促改革”的目标。改版共新增涉税业务58项,删除涉税业务34项,修改121项。修订后的涉税业务工作规程共236项,其中即办事项125项,审批事项86项,依职权事项25项。新版规程审批环节比2013版减少23.4%,审批时限比2013版提速36.2%。同时,落实“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新成果,对总局第一批取消的15项和第二批取消的11项涉税文书报表进行梳理,规范了表证单书。

        “一目了然的操作指南,对涉税业务规程进行了全面完善和整体提升。”莆田市国税局副局长崔建兴说,此举解决了办税服务厅人员频繁变动带来业务不熟的问题,确保今后窗口人员一上岗即可为纳税人办税。(本报记者 叶生成 通讯员 杨妹)
文章来源:中国税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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