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四行动”引领执法办案

21.03.2016  09:28
  为积极应对执法办案重任,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日前部署“四行动”“两清积”和“一工程”,通过在全省开展服务发展行动、创新引领行动、典型领跑行动、公信提升行动,以及涉诉信访清积和执行案件清积,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三不腐”机制建设工程,以此持续提升司法公信力和人民满意度。

  2015年,福建各级法院加强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的司法应对,努力实现审判工作提速度、增效率,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778737件,办结636922 件,比2014年上升26.47%和18.4%,受案数、结案数均为历史最高。

  随着民事管辖标的金额调整、立案登记制改革、行政案件集中管辖、跨域立案服务等,福建法院面临的审判压力持续加码,案件继续高位攀升。福建高院化压力为动力,谋定而快动,以开展“四行动”“两清积”“一工程”为抓手,确保全省法院审判执行开好局、起好步。据了解,服务发展行动,重点是要求全省法院坚持五大发展理念,主动把握和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切实履行司法职能,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保障;创新引领行动,要求大力弘扬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破解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典型领跑行动,要求发挥先进典型引领示范作用,学习弘扬谷文昌、邹碧华精神和詹红荔、黄志丽先进事迹,通过典型带动引领,形成干事创业浓厚氛围;公信提升行动,要求持续深入推进司法公信建设,做好“依法公正审判”和“释法说理取信”两篇文章,着力推进公正司法、亲和司法、认同司法 “三项司法”,赢得社会的广泛理解认同。

  为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与期盼,福建法院将在今年重点推进涉诉信访清积和执行案件清积活动,努力在“”字上出实招,在“”字上做减法,充分保障人民群众权益兑现。与此同时,全省法院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责任”,坚持标本兼治,继续保持预防和惩处腐败的高压态势,做到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努力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林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