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品牌海丝行”促闽货走出去

22.06.2018  14:18

 


越来越多的福建品牌,正借着“海丝”的东风,走入全球视野。作为古代海上丝绸之路重要的东方起点和中央确定的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核心区,近年来福建与“海丝”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商贸交流合作取得了丰硕成果,推动闽货“走出去”更成为重要内容之一。去年福建与“海丝”沿线国家和地区的交易额超过3000亿元,同比增长14.5%;实际吸收“海丝”沿线国家和地区的投资达36.3亿元,同比增长1.7倍;经备案(核准)在“海丝”沿线国家和地区投资项目30个,对外投资额22.9亿美元,同比增长2.7%。


    “福建品牌海丝行”活动是省商务厅依托重点境外展会、采取省市联动方式搭建的福建品牌商品和品牌企业展示、销售、交流平台,旨在推动我省与“海丝”沿线国家和地区的经贸往来。


    自2015年启动该活动以来,省商务厅每年都在境外组织举办多场“福建品牌海丝行”活动,有效提升了闽企闽货的国际影响力,扩大了福建产品对“海丝”沿线国家的出口。该活动已成为省商务厅推动“海丝核心区”建设的一个重要品牌和抓手,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认可并被写入福建省委、省政府相关文件中,相关做法还在商务部去年召开的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座谈会上受到表扬。


    2017年,省商务厅联合各设区市精选了31个“海丝”沿线国家展会作为“福建品牌海丝行”重点展会,通过发动组织企业参展、进行统一形象布展、开展场地及媒体宣传、举办专场对接推介等系列举措,取得了显著成效。其中,省商务厅在东南亚、南亚、西亚、非洲等地组织举办了8场省级“福建品牌海丝行”活动,总参展面积2605平方米,意向成交3.11亿美元,现场签约3560万美元。


    今年,省商务厅进一步扩大了“福建品牌海丝行”活动的举办规模,省级“福建品牌海丝行”重点展会项目计划达14场,创历年新高,覆盖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泰国、越南、印度、孟加拉、斯里兰卡、印度尼西亚、伊朗、南非、阿联酋等“海丝”沿线重要国别。省商务厅将加大推介力度,继续发挥该活动平台的促进作用,进一步提升闽企、闽货在“海丝”沿线的品牌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


     


 


热点问题直击  


     1.2018年“福建品牌海丝行”省级重点展项目具体有哪些?  


    今年省级“福建品牌海丝行”活动拟举办14场,对省内(不含厦门)组展单位依托重点展会开展的“福建品牌海丝行”活动给予支持。省级14个重点展项目具体如下:亚洲区域1 1个:1.马来西亚福建商品展(12月)、2.马来西亚国际食品与饮料展MIFB(6月)、3.菲律宾国际食品展(5月)、4.中国机械电子(菲律宾)品牌展览会(8月)、5.新加坡礼品与赠品展(7月)、6.中国-东盟(泰国)商品贸易展览会(9月)、7.越南国际电力设备与技术展览会(7月)、8.印度新德里国际鞋业、皮革博览会IIFF(8月)、9.孟加拉国际鞋业及皮革技术展(7月)、10.斯里兰卡中国品牌展(1 1月)、1 1.印度尼西亚中国机械与电子产品展览会(5月);西亚非洲区域3个:1.伊朗国际皮革、鞋材及工业设备展(10月)、2.(非洲)中国商品和装备制造展(1 1月)、3.中国(阿联酋)贸易博览会(12月)。上述展会已经在福建省商务厅官网上进行公示。


     2.“福建品牌海丝行”的补助对象是参展企业还是组展单位?补助的内容是什么?  


    补助对象是省内(不含厦门)有境外展组织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组织省内企业参加“福建品牌海丝行”展会,依托展会,开展统一布展、场地及媒体宣传、专场对接推介等“福建品牌海丝行”系列活动。


    3.是不是只要承办了“福建品牌海丝行”展会,就能获得补助?  


    我们将根据组展规模,对开展“福建品牌海丝行”系列活动发生的统一布展、场地及媒体宣传、宣传专区场地费、对接推介费等据实给予补助,但最高不超过分档累进补助限额。这里需要强调一点,如果组展单位一经报备,实际组展不能达到最低组展规模的,或者没有执行“福建品牌海丝行”系列活动,不能获得资金补助,并可暂停下一年的承办资格。实际组展规模以省商务厅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审核的展位数量为依据。


    4.补助的具体标准是什么?  


    具体标准是:针对单个“福建品牌海丝行”展会,单家组展单位须组织至少25个(9平方米为1个标准展位;不足9平方米的,四舍五入计算)省内企业展位。实际组展规模达25个的,最高补助限额25万元。组展规模超过25个的,最高补助限额在25万元的基础上,按照第26至60个展位,每个展位4000元累进;第61至90个展位,每个展位3000元累进;第91至120个展位,每个展位2000元累进;第121个以后的展位,每个展位1 000元累进。单家组展单位在单场展会上累进补助限额不超过60万元。


     5.对申请承办“福建品牌海丝行”展会的组展单位是否有资质要求?  


    对申请组展单位并没有特定的要求。在省商务厅公布“福建品牌海丝行”重点展会名单后,省内(不含厦门)有境外展组织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均可向省商务厅提出“福建品牌海丝行”系列活动承办报备(按照区域分工,分送亚洲处、西亚非洲处)。


     6.组展单位怎么申请承办“福建品牌海丝行”展会?  


    有意向的组展单位可向省商务厅提出“福建品牌海丝行”系列活动承办报备申请,报备内容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承办报备表、“福建品牌海丝行”系列活动方案等材料,并逐一加盖公章。组展单位一般在参展前30天提交报备材料;对配合高访或其他重大经贸活动,临时增补的个别展会,组展单位原则上在参展前20天前提交报备材料。


    7.组展单位怎么申报补助资金?  


    “福建品牌海丝行”系列活动补助资金采取事后补助方式。组展单位应于展会结束后一个月内及时向省商务厅(按照区域分工,分送亚洲处、西亚非洲处)提交拨付申报材料,省商务厅会同省财政厅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8.发放补助资金要交什么材料?  


    “福建品牌海丝行”补助金拨付申请表、系列活动组展总结(展会组展、系列活动成效等文字总结)、参展企业情况表、统一布展证明材料、场地及媒体宣传证明材料、对接会活动证明材料等其他需要组展单位提供的材料。


 


(已发表在福建日报6月14日第三版商务观察栏目)


http://fjrb.fjsen.com/fjrb/html/2018-06/14/content_1113215.htm?div=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