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吹响典型领跑行动“集结号”
14.04.2016 12:39
本文来源: 法院
马新岚指出,开展典型领跑行动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举措,是解决法院队伍存在问题、补齐短板的有力抓手。全省法院要大力发挥先进典型“领”的作用,激发广大干警“赶”的动力,努力形成典型领跑、干警赶超,你追我赶、人人争先的生动局面。
马新岚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要落实责任,认真谋划,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要健全机制,常态运作,抓好新典型的发现培树,加强老典型的培养提高,更加关心关爱先进典型;要结合渗透,务求实效,把典型领跑行动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范畴,与纪念建党成立95周年系列活动结合起来,引导广大干警在各自岗位上做出骄人业绩。
据悉,2008年以来,福建高院党组坚持“抓党建、带队伍、促审判、树形象、创一流”,把典型工作作为重要抓手,大力发现和培育先进典型,认真学习和弘扬先进典型,努力营造“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先后涌现出“时代先锋”詹红荔、“时代楷模”黄志丽两位全国重大典型,涌现出以晋江、永安、新罗法院和兰惠琴、张嵘、叶炳坤、钟丽华、林爱钦、王荣生、林剑东等同志为代表的一大批先模集体和个人,形成“荔丽八闽”“群星闪烁”的生动局面。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林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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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4.2016 1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