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名称登记改革 市场主体激增

11.10.2016  04:35

  记者近日从省工商局获悉,自8月9日我省率先实施各类市场主体名称登记便利化改革以来,全省共申报各类市场主体名称8.36万件,同比增长2.67%;核准7.92万件,同比增长2.62%。其中,通过网络申报的各类市场主体名称核准数量11401件,核准通过率同比提高26.76%。名称登记改革,大大增添了市场主体活力。

    商事制度改革以来,市场准入门槛进一步降低,名称核准登记申请数量显著增多。据统计,2013年全省受理市场主体名称登记申请30万件,2014年、2015年则分别达34万件、51万件。

    “从名称提出申请到登记机关受理,再到名称有权核准机关核准通过,往往需10多个工作日,若遇到申报的名称与原有的名称重名、字号不符合规定的情形,申请人还需往返多次。”省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说,“商事制度改革中涌现出各类新型业态,国民经济行业用语已无法确切反映新型、现代的行业表述,与具有综合性经营范围的企业、集团公司所需要的行业用语需求已不相适应。

      去年4月29日,国家工商总局出台意见,鼓励在自贸试验区先行开展企业名称登记制度改革。平潭第一个“吃螃蟹”,探索出商事主体名称“自助查重、自主申报”制度。在此基础上,省工商局又制订在全省范围内服务各类市场主体需求的名称登记便利化11条举措,从今年8月9日起实施。

  此次改革的最大亮点,是我省率先成为全国首个在全省范围内推行各类市场主体名称“自助查重、自主申报”的省份。市场主体名称库向全社会开放,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均可通过网上名称申报系统自助选择合适的名称,自主办理申报手续。同时,登记机关明确市场主体名称登记负面清单,列出在市场主体名称中禁止使用和限制使用的规则,为申请人提供指引。

    同时,改革还首次允许使用“众创空间”“创客空间”“创业孵化器”“企业孵化器”“研究(发)中心”“设计中心”等字样登记企业名称。“这相当于从法律意义上给予这些众创空间投资、运营的‘身份证’。”上述负责人说。

      两个月来,改革成效初步显现。市场主体名称登记的时限,从原来11个工作日缩短为3-5个工作日,快的当天即可核准,申请人普遍反映,省时省力,提速增效。此外,网上申请、网上核准的全流程作业,让申请人在网上申报的名称核准通过后,只需持名称申报系统打印的《名称核准告知书》,根据冠名类型及各级登记机关的管辖规定,即可在全省(市)范围内自行选择企业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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