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反贪污贿赂案件质量居全国前列 追赃逾两亿

26.09.2014  19:44

 

  福建检察网9月26日讯(张仁平)立案数持续上升,大案率占82.9%,查处107名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抓获59名在逃贪贿犯罪嫌疑人,32人主动投案自首,追缴赃款赃物价值2亿余元。这是省检察院检察长何泽中昨日向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报告反贪污贿赂工作提到的一组数据。
   报告从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保障,加大反贪工作力度;坚持文明执法、规范办案,提高反贪工作水平;建设过硬反贪队伍,提升检察工作亲和力公信力三个方面,阐述省检察院贯彻中央和省委反腐败决策部署,回应人民群众期待所采取的工作措施和具体成效,对当前反贪工作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反贪工作提出建议。
   把反贪污贿赂工作放在反腐败整体格局和服务改革发展大局下谋划推进,省检察院组织部署了一系列专项查办工作。包括围绕“生态美”,查办生态文明建设领域贪贿犯罪226件332人;紧贴“五大战役”,参与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在项目审批、招标投标、规划调整、质量监管等环节立案贪贿案468件539人;针对行业“潜规则”,参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查办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等领域涉及国家工作人员贿赂案件634件682人;跟进城镇化建设,集中查办“两违”(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背后职务犯罪,立案贪贿案件177件218人;在涉农领域查办243件384人贪污贿赂犯罪。
   “围绕权力较为集中的资源配置、资金分配、工程建设、政府采购以及市场监管等重点领域,集中力量查办贪污贿赂大案要案。”从反贪报告可以读出省检察院反腐肃贪的清晰思路和办案重点。以省检察院反贪局带头办案、深入一线排除干扰阻力,运用交办、参办、督办、指定异地交办等方式,展示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的态度和决心,形成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数据显示,2013年1月至今年7月,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1601件2135人,其中大案1328件,占82.9%,处级以上领导干部107人,其中厅级干部13人。
   何泽中说,办案力度加大,越要坚持文明执法、规范执法,牢牢守住廉洁自律、防止冤假错案、防范办案安全底线。在这方面,省检察院以上率下,带好头,作示范。立案查处的厅级干部陈某受贿案,涉及生产建设环节的证人数十名,办案中,省检察院反贪局侦查人员以适当的时机和地点上门取证,达到案照办、生产经营照常运转的效果。此举,得到地方党委政府的赞许。陈某也因办案人员的人性化执法而积极配合调查。提高反贪工作执法水平,全省各级检察院从创新执法办案机制、改进执法办案方式、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和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上下工夫见成效。2013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查办的贪贿案件有罪判决率达百分百,办案质量系数位居全国前列。
   不仅如此,我省检察机关结合办案,针对发案特点和规律开展专项预防,帮助涉案单位和主管部门着力从完善制度、强化监管上谋治本之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