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去年国税总收入达2300亿元增长9.2%
福建新闻网福州1月15日电 (李滨)福建省国家税务局15日透露,2014年,福建省国税总收入完成2300亿元,比上年增收193.7亿元,增长9.2%,收入规模居全国第10位。
2014年,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情况下,福建国税部门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重大决策部署,依法依规组织税收收入,落实好税收优惠政策。
福建属于外向型经济省份,外贸进出口占比较大,受国际经济衰退影响,近年,福建进出口贸易受到较大冲击。去年外贸企业存在的困难,福建省国税局及时推出了“方便出口退税、促进外贸出口”十大措施,缓解企业困难,增强克服金融危机的信心,努力加快出口退税进度,全省办理出口退(免)税727亿元,比上年增退75亿元,增长11.6%,重点出口企业从中获得了较大收益。
在多方努力下,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在去年3月发布了《平潭综合实验区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对设在实验区的5大类127项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地,为平潭的鼓励类产业发展带来了重大利好。实验区内最早投产的龙源平潭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自2009年9月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至2013年底共享受退税5388万元。如今,该公司又可享受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叠加优惠。“栽下梧桐树,引得凤凰来。”目前,平潭综合实验区内风力发电企业已由实验区成立之初的1户增至5户,新能源产业已成为平潭经济税源新的增长点。
优惠目录发布10个多月以来,对平潭吸引产业集聚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尤其是电子信息产业、物流产业、现代服务业、文创旅游产业和海洋产业5个百亿产业集群的启动,成为拉动全区产业结构升级的新引擎。
相关数据显示,2014年,福建国税共为6.15万户小微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1.81亿元,受惠面达100%;为23.3万户享受小微企业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免征增值税12亿元,受惠面超过百分之99%。
福建省省长苏树林日前对福建国税工作作了专门指示,给予充分肯定,并提出殷切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