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博物院陈列展览网络互动设备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各投标人:
为丰富福建博物院的展示手段,现需采购一批有高精准度触摸技术、高清晰度显示技术的多媒体展示设备及软件系统。现就该设备的技术要求、数量及工期等公布如下,邀请各投标人根据相关要求进行报价,我院将对投标资料的报价、设备、软件、售后服务、业绩等进行综合评审后,确定中标单位。
一、项目概况
(1)建设内容:为丰富福建博物院的展示手段,建设具有高精准度触摸技术、高清晰度显示技术的多媒体展示设备及软件系统。
(2)项目造价:本项目控制价49.8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控制价,其投标将视为无效。
(3)项目建设周期:该系统主体功能的开发、测试、集成、安装调试等所有工作,要求在2016年10月31日前全部完成,并完成验收。
二、硬件需求
本项目采用10套55寸超窄边拼接显示单元的主体硬件架构,需要实现多点触控功能,实现游客触摸互动、藏品展示等联动功能;系统要求采用最先进的超窄边液晶拼接屏互动系统,显示单元接口支持4K信号的显示,多点触控需支持至少32点多点触摸。
主要设备需求参数:
1)拼接显示单元分辨率需达到1080P,即1920×1080分辨率。尺寸为55英寸;拼接屏拼缝要求<=3.5mm;
2)液晶显示单元要求采用相应尺寸原装液晶面板拼接显示单元;
3)显示单元要求通过相关产品认证,需提供3C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噪音检测证书;
4)显示单元要求具有防静电及防雷性能,并提供认证证书;
5)显示单元要求具备智能光控功能,根据当前环境光自适应调节大屏整体亮度;
6)产品制造商需提供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2004环境管理等相关体系相关证书;
7)显示延迟≤100ms;
8)拼接显示单元不能有画面错位现象;
9)系统需支持至少32点多点触摸;
10)触摸屏定位偏差≤1 pixel或0.5mm;
三、软件功能需求
需在10块1920×1080组合起来的整体分辨率的屏幕上,制作、录入及展示200余件福建博物院指定文物的数字资料,资料仅限于本项目开发使用,项目中标后双方需另签保密协议。要求界面美观、功能丰富、互动性强、扩展性广,后台管理系统功能丰富、操作简单、安全稳定。
四、项目系统方案设计
投标人必须准备好相应的设计配置方案,作为一个完整的方案,方案必须不遗漏、不重复。要求提供系统各子系统之间的工作原理,需提供系统整体构架图,网络结构图,并根据软件功能需求进行系统的配置说明,应包括所有的必须软件(包括操作系统)、硬件、接口等。并描述各功能模块的功能,画出系统连接图、阐述系统安全性设计。
五、投标人相关要求
(1)投标人须为年检合格的独立法人。
(2)投标书格式须依序包含以下内容:投标函、投标报价表、产品说明一览表、售后质量服务承诺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资质证明文件【含年检合格的以下材料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人代表授权书(需有法人代表签字)、其它相关的企业资质证明文件】。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材料恕不退还。
注:投标人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所有复印件应有效、清晰,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3)技术及服务要求
3.1投标人提供的所有产品及技术服务必须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和用户保护权,技术及服务符合国际、国家的有关标准要求。
3.2投标人必须对公告中的技术要求作出实质性的响应,完全符合或优于公告要求。
(4)验收要求:中标方交货,完成安装,并将所有相关技术资料(包括驱动程序等软件在内)提交齐全后,由我院组织人员按照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组织验收。
六、招标相关情况
(1)投标文件截止日期:投标人准备一份正本三份副本投标文件于2016年9月12日(周一)16时30分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至福建博物院(详细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头街96号福建博物院办公楼一楼会议室),请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6年9月13日(周二)9时30分,由福建博物院评标小组对投标文件现场验封、开封,并按照规定的评审方案进行评审。请投标人于9时到达开标地点,并做好现场演示的所有准备(我院仅提供投影设备)。
(3)开标地点:福建博物院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4)评标方法:由福建博物院评标小组采取综合评分法。
(5)通知中标时间:2016年9月20日(周二)。
(6)签订合同时间:通知中标时间后3日历日内。
(7)交货时间:于2016年10月31日前完成本项目的开发、测试、集成、安装调试等所有工作,并完成验收。
(8)付款方式:银行转账,二次付款:
8.1 货物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中标人需先出具正式发票,我院支付合同总额95%的货款;
8.2 合同总额5%余款做为保证金一年后全部付清。
(9)如果中标人未按照本公告的要求履行相应义务,中标人承诺承
担如下责任:如未按时交货,每逾期1日,中标人需赔偿福建博物院合同总额1%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5日,福建博物院有权解除合同。福建博物院解除合同的中标人,需赔偿福建博物院重新招标支出的费用以及完成该项目多支出的金额(如有)。
(10)联系人:小唐 联系电话:0591-83758310
福建博物院
201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