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医改:城市公立医院实行药品、耗材零差率

27.02.2015  10:41

    新华网福州2月27日电(记者 刘丰 实习生 林桂桢)去年6月初,国务院医改办拟将福建纳入深化医改试点省,要求福建省研究制定省级深化医改试点方案。记者昨日从福建省发改委获悉,今年,福建将全力组织实施《福建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方案》,6月起全省公立医院将全面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

    据介绍,今年福建将全面推进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在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的基础上,2015年上半年全省所有城市公立医院实行药品、耗材零差率。目前,厦门、三明、泉州、莆田、南平市已实现市县两级公立医院药品、耗材零差率改革全覆盖,下一步将加强运行情况的跟踪分析;福州、漳州、龙岩、宁德要抓紧市级公立医院药品、耗材零差率改革,组织价格调整、医保支付、财政补偿“三合一”方案测算和实施工作。

    在解决“看病贵”问题上,今年福建将控制公立医院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福建省拟于今年一季度制定出台《关于控制公立医院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的实施意见》,各地将在第二季度制定具体实施方案。6月起,全省公立医院将全面开展控费工作。

    在今年下半年全面实施控费措施的同时,福建还将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目前,福建已经出台《关于实行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政策一体化的实施意见》,拟出台加强医保与医疗救助制度衔接的文件,各地将按文件要求加大协调力度,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并在年内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政策一体化、实现城乡医保设区市统筹和完善医疗救助体系,加大医保付费方式改革,全面实行医保总额控制,推进按病种结算。福建还将着手研究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整合事宜。

    在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方面,福建省今年拟出台《进一步深化基层医疗卫生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二次改革。

    另外,福建省还将于近期出台《福建省加快推进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若干意见》,加快推进社会资本办医。各地将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加大政策落实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