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 依法守护绿水青山

19.05.2017  18:47

  18日下午,福建省政府与省法院召开联席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的部署,围绕“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主题进行深入研究,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完善生态文明建设法治保障。省长于伟国,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张志南,省法院院长马新岚参加会议。

  于伟国说,我省各级法院围绕大局、忠诚履职,大力加强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建设新福建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特别是面对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的新形势、新要求,不断加强司法应对,先后出台了21份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指导意见,研究制定了生态环境司法保护16项工作机制,生态司法体制机制创新成功案例数量居全国首位,为深入实施生态省战略、加快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于伟国指出,我们要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实施方案》和最高人民法院《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重大部署的意见》,共同做好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工作,让福建的天更蓝、地更绿、水更净、空气更清新,不断拓展新福建建设的永续优势。要在加强制度供给上先行先试,力求更大突破。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抓紧制定《福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草案)》,建立司法、执法信息互联互通机制,完善司法应对机制,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要在推进执法衔接上先行先试,务求协同发力。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加强生态环境案件行政应诉工作,加强司法案件审理、提升执行效率、推进以案释法,严厉惩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有序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要在化解矛盾纠纷上先行先试,寻求最佳效果。拓展环境资源保护诉求机制,重点解决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资源环境问题,共同搭建诉讼与行政调解、行政和解、行政裁决的桥梁纽带,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更好地运用法治手段服务发展大局、促进社会治理,不断促进公正司法、依法行政。

  马新岚表示,全省法院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充分履行审判职能,加强和创新生态环境审判工作,坚持先行先试,着力化解纠纷,打造更高水平、更加亮丽的生态司法保护“福建样本”升级版,加快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要深化府院联席会议机制,拓展互动新领域新模式,不断推动公正司法、依法行政上新水平,为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记者 周琳)

【编辑姓名:施云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