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加强城市供水安全保障 实现全过程监管
新华网福州9月15日电(记者 谢丹)为确保群众喝上干净水、放心水,福建省将强化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治理,实现从源头控制到末端治理的全过程监管。福建省政府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供水安全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到2020年,福建饮用水水源达标率、水质合格率进一步提高,全省市、县(区)供水管网平均漏损率下降至17%。
保障供水安全,一方面要加强水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另一方面要提高安全预警监测水平。福建争取到2018年,全面完成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清理整治,达标率达到95%以上。全面清理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生产性、经营性排污口和网箱养殖等活动,一级保护区内的居民力争全面迁出,完成水源保护区内居民生活污水截污及垃圾治理、水土保持、农业面源污染整治等工作。
同时,2014年9月底前,各级环保部门要完成水源污染和隐患情况调查,督促项目业主完善污染治理设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15年6月底前,福建省发改委要会同省环保厅等部门建成水环境监测共享平台。2018年底前,各市、县(区)政府应全面建立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建成全省城市供水信息监测监管体系,实现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水主要水质指标的在线监测监控。
供水设施改造也是确保供水安全一项重要的内容,福建省政府要求,2018年底前,要全面改造不能满足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和水质安全保障性差的落后净水工艺。此外,各部门还要提升应急处理能力,如出现突发污染事故影响城市供水安全的,环保部门要第一时间向当地政府报告。
另外,福建省还将推动投融资和经营管理体制改革,着力建立既能实现政府有效管控、又能激励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的城市供水投融资机制。通过培育,做大做强省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省中闽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厦门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泉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等国有水务企业。到2020年,全省城市供水规模150万吨/日以上的规模化专业化集团企业达到3~5家,今后逐步将全省城市供水企业整合到10家左右。并鼓励有实力、有技术的大中型城市供水企业打破行政区划,通过兼并重组、收购、股权合作等模式整合现有城市供水、排水和污水处理、污泥处理处置等企业,实现综合性、集团化经营,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和技术管控综合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