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力推投资项目“不见面”审批

17.02.2020  17:22

            福建省发改委日前下发通知,提出七条举措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投资项目远程审批服务工作。

  通知指出,大力推行投资项目(除涉密项目外)“不见面”审批在线办理,完善、畅通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互联网端在线办理项目申报、进度查询功能,尽快完善网上出件功能,办件审批结束后应使用电子印章,同步按照规范要求生成电子证照、电子批文等审批结果文件,方便项目单位通过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闽政通APP等获取审批结果。

  项目赋码机关办理人员上班时段接收到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申领投资项目代码短信通知后,应当天及时处理,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应当天予以赋码,并及时向申请人反馈办理情况。

  通知要求,项目审批办理人员不得要求项目单位到行政服务中心提交材料或办理投资项目相关事项,对可通过电子证照共享获取的材料,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对投资项目办理过程中确需纸质材料的,以及项目单位在其办公场所无法实现批复文件网上出件的,各地行政服务中心要全面开通申请材料快递收取,审批办理人员收到材料后及时录入审批系统办理,审批结果快递送达。网上申请受理后,需当面验证原件和签署材料的事项,适当延后现场核验和签字。

  按照“不见面”审批要求,完善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一网通办”功能,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办理环节、精简申报材料,尽快完善办事表格在线自动填写功能,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事项材料一律取消。对实行备案制的投资项目,按照相关规定一律通过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行网上备案,真正做到“零材料、零环节、零上门”。

  通知还要求,开通在线智能咨询、热线电话等渠道,加强咨询服务值守,为项目单位远程提供政策解答、流程指引、释疑解惑等优质便捷服务,指导规范项目单位办理网上审批。同时,加强技术保障,对项目审批机关提出的技术需求和疑难问题,要及时响应、及时予以协调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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