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全面推进河长制 “治水”将实行“五级穿透”

29.03.2017  09:50

  福建全面推进河长制,全省大河小溪都有了河长。今天上午,福建省水利厅副厅长厉云就“全面推行河长制,加快生态文明建设”这一话题接受新华网专访时介绍,自今年3月1日起福建“治水”“五级穿透”,即省市县乡村都有专人管水治河,构建更为全面的河流保护管理机制。

  福建河流纵横、水系密布、大多自成体系,独流入海,仅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就有740条、总长24629公里,是弥足珍贵的自然资源、经济资源和生态资源。厉云指出,全面推行河长制,是省情决定也是形势倒逼。

  据介绍,早在2014年,福建省就在全国率先探索实施“河长制”。经过两年多的实践摸索,取得了初步成效,同时也积累了一些有效管用的经验做法,如漳州的“三铁治水”,龙岩的“河道警长”,三明大田的“易信晒河”和生态综合执法、建宁的网格化管理,泉州德化的“微信治河”等。

  在此基础上,今年2月27日,福建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又联合印发了《福建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从3月1日起,福建省将按此方案,以五级架构推行河长制,构建更为全面的河流保护管理机制。

  在具体实施上,“五级构架”即省市县乡村都有专人管水治河。福建省总河长由省长于伟国担任,常务副省长张志南、副省长洪捷序、副省长黄琪玉担任副总河长,市县乡级河长由党委或政府相关领导担任。同时,设立河道专管员,负责村居河道管理。此外,省市县乡四级设置河长制办公室,由水利部门会同环保部门牵头组建。

  厉云介绍,河长制实施范围不仅包括全国水利普查的740条河流,还覆盖至全省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下、老百姓通俗认为的农村河道,做到“从区域到流域全覆盖、从大江到小河全覆盖”和“全域治理、全域保护”。治理重点将围绕“治污、治乱、治涝、治电、治砂、治藻”六项内容。

  同时,通过建立河长制工作考评制度,制定河长年度考核考评和奖惩办法,省、市、县、乡逐级开展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与生态补偿、以奖代补等挂钩,并纳入政府绩效考评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此外,《实施方案》还提出了包括加强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在内的四项任务,明确了阶段性目标。其中,要求到2020年,全省12条主要流域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达到94%以上,小流域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达到90%以上。

  厉云表示,全面推进河长制,还需充分调动全社会的积极性,形成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河流治理和管理保护格局。其中,要推进治水PPP模式,对新建的乡镇及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项目,要强制应用PPP模式,鼓励厂网一体、片区一体化运营。(陈丹)

【编辑姓名:林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