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全面启动网络司法拍卖

28.05.2014  17:13

  福建新闻网福州5月28日电 (王榕春)28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外称,该省96家法院正式全面启动网络司法拍卖工作。

  当天,福建省22家法院组织65件财产进行上网拍卖,从起拍价来看,该65件财产总价值达1.9亿元人民币。“若按传统委托拍卖的方式,仅按起拍价来算需拍卖佣金500余万元人民币。”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林卫里说。

  “网络司法拍卖”指的是网络拍卖,是指人民法院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以电子竞价的方式,依法自行组织对被执行财产进行公开拍卖的形式。

  截至目前,中国大陆共有浙江、江苏、河南、广西等14个省市区以淘宝网为平台进行网络司法拍卖,其中福建、浙江、江苏、河南等4省份在当地全省推行。

  据悉,福建省法院从今年3月开始就司法拍卖工作进行改革,全面推行以网络拍卖为主,委托拍卖为辅的司法拍卖体系,并制定了关于网络司法拍卖流程的规定。

  2014年5月14日福建省武平县法院成功拍出了福建省网络司法拍卖的“第一拍”。当次拍卖物品为一辆东风日产小轿车,拍卖底价为131960元,来自四省的9名人士参加拍卖,拍卖围观人数达1万多人,经21次加价,最后以154960元币成交,节省佣金7700余元。

  对于实行网络司法拍卖的动因,林卫里介绍,传统的委托拍卖方式存在着拍卖信息咨询面窄、竞买人员范围不宽、拍卖成本高以及拍卖过程中出现运作不规范的情况等问题。

  林卫里分析称,具创新性的网络司法拍卖拥有着“一公开”、“两个零”和“三个最大化”的优势,对于推进司法公开、降低成本同时让拍卖物的价值更接近市场价值、遏制腐败都极具好处。

  “一公开”即网络拍卖全过程均在网络平台展示留痕、公开透明,杜绝暗箱操作。

  “两个零”即拍卖环节事项交由网络平台自动处理,实行司法拍卖费用零佣金;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为因素对拍卖工作的影响,压缩违法违纪空间,坚守对司法拍卖腐败的零容忍。

  “三个最大化”即网络平台打破地域和形式限制,使得参与拍卖的地域和人员最大化;拍卖全过程均由网络平台自动处理,降低拍卖成本,有效实现当事人权益最大化;网络拍卖平台流程规范、全程留痕,包括优先竞买人的权益保护均能兼顾,有效地实现执行效果最大化。

  福建一业内律师表示,网络拍卖是司法改革创新的一种尝试,这种形式现已不鲜见,是大趋势,但对网上拍卖的细节问题如出现纠纷情况及如何有效监管网络拍卖等问题需有更多探讨,进一步完善该机制。(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