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交通改革整体推进重点突破

16.01.2015  07:03

  本报讯(特约记者 薛荣泰)  探索高速公路服务区与国省道、城镇共享共用,全面开展基层执法队伍职业化建设,对重点岸线或强制回收岸线进行收储性开发……记者日前从福建省交通运输厅获悉,今年将全面深化改革,既注重顶层设计整体推进,又着力重点领域试点突破,以一盘棋的改革激发发展活力,更好地服务产业发展、城镇化加速、群众安全便捷出行。

探索高速公路服务区

与国省道、城镇共享共用

  今年,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将积极推进高速公路运营机制改革。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将盘活存量,改革养护机制,对服务区、收费站、养护基地等原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存量土地资产进行处置,变更为国家作价出资(入股),提高资产效益,探索服务区与国省道、城镇共享共用,将有条件的服务区逐渐发展为客运换乘和货运零担运输的接驳点,打造服务周边人口密集地区的商业中心。同时,组建专门的班子进行市场化运作,做大做强“闽通卡”,并探索区域路段收费灵活价、大运量企业优惠收费价等做法,大力培育消费市场。

深化综合执法改革

建立治超长效机制

  作为全国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省份之一,今年福建将进一步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将研究推动出台《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管理办法》,从体制机制上进一步明确各专业管理机构与综合执法机构职责分工和协作细则,建立治超长效机制;完善机制、健全机构设置,全面开展基层执法队伍职业化、基层执法站所标准化、基础管理制度规范化建设;出台激励政策,分三年完成福建省政府批准的50个固定治超站的建设和升级改造。

重点岸线收储性开发

航道公共设施省市共建

  今年,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将持续深化港航改革,建立全省统一高效的港口行政管理体制。

  在港口开发建设方面,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将支持省港航建设发展公司发挥省级投融资平台作用,对重点岸线或强制回收岸线进行收储性开发。而在港口岸线资源管理方面,将从制度上进一步明确项目预审前置手续,严控岸线审批权限。

  此外,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将支持省交通运输集团、厦门港务控股集团以资产为纽带与省内港口企业兼并重组、相互融合。支持省海运集团发展壮大,培育具有全国影响力的远洋航运龙头企业。研究出台引导和约束性政策,促进各种要素向重点港区集聚,大力培育开辟新航线。研究出台以“省市共建、地方为主”的航道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以港口部门为主的管养机制。

试点普通公路代建制

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建设

  今年,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将加快实施国省道“532路网升级行动计划”,基本实现“镇镇有干线”,国省干线二级以上公路比例力争达65%。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将推进普通公路管理体制改革,理清管养职责,科学分配养护资金,建立建养衔接机制。探索将公路管养状况与省级建设补助资金挂钩,推动解决地方重建设轻管养的问题。探索试点普通公路代建制,提升建设管理水平。

  今年,福建省交通运输厅还将继续积极探索破解资金难题。落实“一市一平衡”、“一项目一平衡”政策,积极引进社会资金,整合资源、集聚要素,利用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考核等手段,倾斜支持PPP等项目中标人,形成政策洼地,大胆吸引一切可利用的社会资金参与交通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