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互联网普及率69.6%,居全国第4位
日前,省通信管理局、省互联网协会发布《2015年 福建 省互联网发展报告》。报告显示,至2015年底,福建省网民规模达2648万人,较2014年增长7.1%。互联网普及率69.6%,居全国第4位。网民的男女比例为55.5∶44.5,网民性别分布相比2014年的56.1∶43.9更均衡。
在福建网民中,学生、自由职业者、企业/公司一般职员是主要上网人群,占比分别为福建全部网民的26.6%、21.5%和13.1%。月均收入在5000元以上的网民占比为16.5%。
至2015年底,福建使用手机上网的用户2392万人,同比增长13.6%,超过福建同期整体网民增长率;手机网民占全省网民的90.3%,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在手机网民中,学生群体的占比最高,比例27.2%,其次为自由职业者,比例21%。
家里是福建网民使用电脑上网的主要场所,比例90.8%;其次为在单位上网,比例为34.4%;之后为图书馆、机场等公共场所,比例20.6%;在网吧和学校上网的人群则不足20%。手机是福建网民使用最广泛的上网设备。从网民平均上网时长上看,2015年,福建网民平均每周上网时长为27.1小时,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报告将互联网应用分为信息获取、商务交易、网络金融、网络娱乐和交流沟通五大类应用。在信息获取类方面,搜索引擎使用率84.3%,网络新闻使用率84.4%。在商务交易类方面,网络购物使用率61.4%,团购使用率29%,旅行预订类应用使用率38%。在网络金融类方面,网民网上支付使用率59.7%,网上炒股使用率9.4%。在网络娱乐类方面,网络游戏使用率56.4%,网络视频使用率73.7%,网络文学使用率44.3%,网络音乐使用率73.8%。在交流沟通类方面,即时通信使用率90.8%,微博使用率35.8%,电子邮件使用率3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