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严查非法占用应急通道行为 最高可记12分

14.04.2016  18:49
  

  福建新闻网福州4月14日电 (林玲)14日,记者从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即日起至2016年年底,福建开展严管“生命通道”专项行动,全省公安交管部门将严管严查严处占用应急通道违法行为,全力保障“生命通道”安全畅通。

  据了解,应急通道是指专门供路面发生交通事故、救助突发性伤病员和救险等紧急情况下,为使执行紧急公务的工程救险、消防救援、医疗救护车辆及民警、救治人员能够快速到达事发地点而设置的专用通道,任何社会车辆禁止违法驶入或在车道内停留。

  违法占用应急通道主要情形包括:在应急车道内倒车、逆行;非紧急情况下在应急车道停车;在城市道路中不按规定避让紧急任务特种车辆。

  据了解,去年福建共查处高速公路非法占用应急车道的违法行为122089起,其中现场处罚110459起,非现场处罚11630起。发生事故75起,死亡8人,受伤人数16人。

  “它是“生命通道”,违法占用应急通道,会造成警车、救护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等车辆无法正常通行,一旦发生事故,轻则造成财产损失,重则危及生命安全,而且加重道路拥堵程度。”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副队长傅仰余对记者表示,为保障“生命通道”安全畅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有着多项规定,明确占用应急通道的处罚。

  未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处以警告或者一百元罚款,记3分。

  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应急车道上停车的,处以警告或者二百元罚款,记6分。

  驾驶营运客车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应急车道上停车的,处以警告或者二百元罚款,记12分。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处以二百元罚款,记6分。

  为鼓励市民主动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福建交警部门明确表示,因让行特种车辆而产生的交通违法行为,不以违法论处。此外,驾驶人因避让特种车辆有交通违法的,可以通过公安热线电话、公安热线平台进行申辩,警方会调查后视情况取消处罚。

  “下一步,福建将严查交通违法,减少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车辆违法占用应急车道,以及不按规定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特种车辆(专指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违法行为,广泛宣传应急通道的作用和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特种车辆的重要性。”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副队长傅仰余表示,希望全社会共同遵守相关规定,最大程度保障“生命通道”畅通,提升应急救援效率,提高交通参与者素质。(完)

【编辑:林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