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级法院联动执结涉184名工人欠薪案
04.01.2015 10:17
本文来源: 法院
2014年9月,三明市梅列区某家居公司因经营不善陷入困境。在拖欠工人工资百余万元后,公司法定代表人自感无力还款便弃厂而逃。工人陆续向梅列区法院提起诉讼。在执行阶段,该公司已是内外交困,眼前无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但承办法官未轻言放弃。经多方走访调查发现,该公司办公大楼被三明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收储,现有1000余万元尚未进入公司账户。在福建高院和三明中院的多次协调下,协助执行单位三明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同意将该公司的土地及建筑收购款154.8万元先行扣划至法院账户,全部用于发放工人工资。
据悉,由于受宏观经济环境变化的影响,福建一些中小企业出现因资金困难导致停工、停产、劳动者工资被拖欠现象。对此,福建法院坚持依法严惩欠薪犯罪,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对25名犯罪分子处以刑罚。与此同时,全省法院普遍开通劳资纠纷审理“绿色通道”, 快立、快审、快执劳资纠纷案件。各地法院通过巡回审判或在工业园区设立“法官工作室”、“职工维权点”等,回应群众诉求,缩短办案时间,避免案件久拖不决。针对劳资纠纷“执行难”问题,福建法院充分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强化与银行、公安、房管等部门联动,通过“点对点”执行信息查控系统,精准查扣欠薪企业财产,确保及时保障并兑现职工权益。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曾还彪
本文来源: 法院
04.01.2015 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