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个文件立规矩 织密安全责任网
2015年,福建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各类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8.1%、7.2%。较大事故起数同比下降5.3%,未发生特别重大事故。“十二五”规划确定的所有指标均提前或如期完成。
这得益于狠抓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2015年,福建省委、省政府重新梳理了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出台了《福建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为了切实保证《规定》的落实,福建省政府安委会又下发了《关于全面推进乡镇(街道)及村(居)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的通知》、《福建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机制》。
理清职责 有位须有责,有责须有为
安全生产监管涉及部门广,有职责不清甚至部门间推诿扯皮的现象存在。对此,2015年,福建省花大力气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持续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落实。
去年,福建省委、省政府在2009年全省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的基础上,组织力量深入调研,充分征求意见,重新梳理了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出台了《福建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规定》明确了各级党委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确定一名党委成员负责联系安全生产工作;各级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责,政府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亲自担任安委会主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负综合监管领导责任;党委、政府班子成员要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各级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应当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对省直5个党委部门、40个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9个其他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进行了明晰。
福州市是福建省加强五级安全监管网络建设较早的设区市之一,为健全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配套机制,福州市研究出台《福州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机制》,进一步细化安全生产议事协调、检查调研、挂牌督办、“一票否决”等机制。每月分析通报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定期向市委组织部报送安全生产情况,年度点评县(市、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情况;市、县安委会不定期与下级政府领导谈心交流,及时沟通交换工作意见。
完善体系 实现“五级五覆盖”
云霄县在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安全监管工作发生了巨大变化。
该县9个乡镇、1个开发区、186个村(居)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迅速制定了“党政同责”相关规定,县、乡、村(居)安委会主任均由行政“一把手”担任,并要求落实“五覆盖”。“五覆盖”落实到乡镇和村(居)后,云霄县完成了乡镇和部门、村(居)安全生产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即均设置1个组织机构、1支监管队伍、1个宣教基地、1间办公室、1笔保障经费、1套监管装备、1套管理制度和1套应急预案。同时,该县还协调解决了各乡镇安监站人员编制及村(居)安监员的办公场所、设备等难题。
云霄县所做的工作,只是福建省落实“五级五覆盖”的一个缩影。
《规定》印发执行后,福建省政府安委会下发了《关于全面推进乡镇(街道)及村(居)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的通知》,并深入乡、镇、村(居)调研,组织制定了乡镇(街道)和村(居)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的范本,供乡镇(街道)、村(居)制定参考借鉴,并加强跟踪督办。
截至2015年5月,全省9个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84个县(区)、1106个乡镇(街道)和12000多个村(居)已全部制定出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实现“五级五覆盖”,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体系。
建章立制持续推动落实
为确保《规定》落实到位,省政府安委会出台了《福建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机制》(以下简称《工作机制》)。《工作机制》在各级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具体职责明确的基础上,细化了目标责任管理、挂牌督办和“一票否决”等7个方面工作机制、23项制度措施,突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加强跟踪落实,注重事前预防,强化责任追究。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对突破区政府下达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的乡镇(街道)取消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评资格,向区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并启动预警机制!”1月12日,龙岩市永定区委书记刘先裘在听取2015年39个乡镇(街道)“一把手”安全生产履职述职后,对考核不合格的情况提出严格的惩治措施。
福建龙岩市永定区委、区政府出台安全生产工作九项制度,完善县一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机制。该区要求各村每月上报“五级五覆盖”落实情况,并纳入安全大检查、专项督查工作。
“有位须有责,有责须有为,安全生产这副千钧重担必须人人上肩。” 福建省安监局局长陈炎生说,“今后,我们将更加注重建立健全各项配套政策措施,进一步明晰职责,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柯荫渠 沈良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