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一工程公司犯罪 单位被罚13万 法人被处刑罚

02.12.2014  20:03

 

    福建检察网12月2日讯(蔡雪芳 王琳琳)11月25日,由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福建鑫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及其原法定代表人林元详犯单位行贿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案件进行一审判决。
    经查,被告单位福建鑫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犯单位行贿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罚金人民币130000元;该公司原法定代表人林元详犯单位行贿罪、非法占用农地最,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