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一公司超范围使用无人海岛被罚 系全国首宗

09.10.2014  22:32

  新华网福州10月9日电 在已批用岛区域外实施的违规用岛行为,该如何定性和适用《海岛保护法》相关条款进行查处?近日,中国海监福建省总队成功办结一起未经批准超审批范围利用无居民海岛的违法用岛行政处罚案,这在福建乃至全国尚属首例。

  据了解,自《海岛保护法》生效后,福建某公司负责人申办了相关用岛审批手续,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对其在连江某屿旅游综合项目用岛活动予以确权登记,明确该项目的用岛范围,并要求对超出《连江某屿旅游综合项目开发利用具体方案》现状的开发利用活动,重新履行申请报批手续。

  但随后,福建省总队执法人员在例行海岛执法巡查中发现,该公司在此岛上建设旅游综合项目过程中,为了获取已批范围内的养殖区堤坝和岛上道路等项目建设所需的石材用料,也为规划的二期开发利用活动做准备,在该岛已批用岛范围以外的区域实施采石作业,但未申请报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