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 每月补贴将超过1170元

16.09.2014  18:44

  福州新闻网9月16日讯 记者昨日从市公务员局获悉,本年度见习对象为毕业三年内(2012年、2013年、2014年)未就业的福州生源或在榕高校毕业生及福州市人才储备中心储备人员。

  见习期间,见习单位应按月向见习毕业生支付不低于福州最低工资标准1170元/月的见习生活补贴(其中市财政发放补贴标准为1000元/人/月,由见习单位先行垫付)。

  (福州晚报记者 何佳媛)

【责任编辑:黄新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