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马尾法院法官巧借微信“聊”解纠纷
05.08.2016 12:05
本文来源: 法院
王某去年初入职福州某网络公司,工作地点在厦门市。年底,王某离职并认为公司尚欠其绩效工资差额28500元未付。王某多次催讨未果,遂申请劳动仲裁。厦门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审理并裁决福州某网络公司应一次性支付王某绩效工资差额28500元。公司不服该仲裁裁决诉至马尾区法院。庭审中,双方当事人各执己见,互不让步,调解失败。
主审法官李心考虑此案涉及金额不大,劳资双方仍有和解的可能,但王某远在厦门工作,往返多有不便,便将该案双方当事人加为微信好友,利用微信“断点连续”的沟通方式开展调解工作。双方当事人利用各自零散时间发表意见,李心及时拟出调解协议初稿,通过微信发给原、被告双方,再根据双方意见进一步修改,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公司方面于民事调解书签收之日起15日内一次性支付给王某补偿金25000元。收到款的王某十分高兴,用微信向李心发来了感谢留言。
“这是一个有益的尝试,我觉得案情比较简单,争议不大的劳动争议案都可以尝试运用微信调解,不仅可以减轻当事人的诉累还有效提高了调解效率。”李心说。 来源:福建长安网 责任编辑:王智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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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8.2016 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