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福州市首家县级林权流转服务中心——闽侯县林权流转服务中心在该县林业局揭牌。这标志着福州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规范林权流转和实现适度规模经营等方面向前迈进了一大步。
据了解,闽侯县林权流转服务中心依托县林权登记管理中心,为该县境内集体林权流转业务提供咨询服务。服务职能范围:指导县境内集体林权依法依规流转;发布待流转集体林权信息;明确标的30万元以上的集体林权流转,并入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交易;做好林权登记与抵押事项;引导申请人自行有偿委托有资质单位出具中介服务事项相关文件材料;规范闽侯县林权抵押担保与林木林权收储服务。
据闽侯县林业局局长张新钉介绍,闽侯县成立林权流转服务中心,是在福州市林业局指导下,推进集体林权流转试点工作的一项重大成果。中心引进民营林权流转中介机构福州益林网林业收储有限公司和福州榕航林业咨询有限公司,在闽侯县林业局设立业务点。以社会化商业服务型运作模式,对外提供有偿服务,开展林业专业评估、林权抵押担保、林权林木收储、林权网上公开交易等中介服务。该县集体林业资源实现社会共享。客户可通过中心平台查看挂牌林权资源,参与公开竞价交易。
笔者注意到,中心墙上整齐地挂着的闽侯县林权流转服务中心服务指南、森林资源评估流程、林权抵押担保流程、林木林权收储流程、集体林权流转组织管理流程等。内容明确了中心的服务范围、集体林权流转的规范流程。
据介绍,闽侯县在推进林权流转试点工作中,完善建立林业专业合作社申报制度,实行“三免三补三优先”政策,对被评为县级示范社的,县财政给予一次性补助5万元;2014年——2016年新成立的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单位,视参与农民人(户)数、经营区面积,经县林业局认定后按经营规模,由财政分别一次性奖励0.3在——1万元;对年度内新流转森林资源面积达100亩以上、期限30年以上的,并采取集约化经营的经营主体,经县林业部门认定,由县财政分别给予受让方和出让方每亩10元的奖励;2014——2016年期间,林权抵押担保机构为林农生产性贷款提供担保的,由县级财政按年度担保额的2%支付风险补偿金给抵押担保公司;县财政2014年新增安排县林业局20万元专项工作经费。
福州益林网林业收储有限公司总经理陈榕介绍,该公司是我市首家成立的民营林木收储公司,公司将为林农提供林权流转的电子信息平台,实行网上进行挂牌交易,推动实现林地适度规模经营,采取有偿服务的市场运作模式,开展森林资产收储(担保)、林权托管经营等林业金融服务业务,对林权抵押贷款中逾期后未清偿债务的抵押物(森林资源资产)依法予以收储,并通过竞价交易、协议转让、林木采伐等途径处置变现或收储经营,实现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本息回收。
福州市林业局局长蔡劲松表示,市林业局全程跟踪指导了闽侯县推进林权流转试点工作,引进民营中介服务机构入驻县级林权流转服务中心,试点这种经营模式,是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有益尝试,是 “吃螃蟹”。“林权管理改革有多种模式,闽侯县采取的政府搭台,放开市场,机制灵活,这是林改对林业生产要素的合理利用。在进一步明晰林业产权的情况下,放活了林权所有者的经营处置权。”蔡劲松说。林权所有者通过林权流转服务中心的平台,对所有的林地、林木进行评估,与银行对接,可以办理抵押贷款。盘活了林业资产。福州市和闽侯县林业部门负责人,相关入驻服务企业负责人出席揭牌仪式。
福州:首家县级林权流转服务中心揭牌 -
福州17:45 26.10.2015 林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