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通报四起移风易俗违规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17.12.2017  19:17

  本报讯(记者 卞军凯 通讯员 榕纪宣)近日,福州市通报四起移风易俗违规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1.仓山区福州南大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经理严拱卫违规大操大办婚宴问题。2017年4月,严拱卫在城门镇下洋村为儿子举办婚宴,酒席规模明显超出当地操办婚宴的平均水准,造成不良影响。9月,城门镇纪委给予严拱卫党内警告处分,该公司党支部书记林立文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2.晋安区寿山乡主任科员李发凎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5年7月,李发凎的父亲去世,李发凎与其家人在寿山乡上仑村大操大办丧事,大范围邀请在婚丧喜庆中无礼尚往来的寿山乡各村干部。其间,李发凎违规收受5名寿山乡政府工作人员(下属)礼金合计2500元。2017年10月,晋安区纪委给予李发凎党内警告处分。

  3.长乐区潭头镇潭头村村干部对辖区村民违规大操大办丧宴监管不力等问题。2017年7月,潭头村村民陈某某四个兄弟姐妹为其父亲操办丧事,违规多摆放拱门,并向宾客每人发放一条硬盒中华香烟。潭头村干部、村移风易俗领导小组成员刘文彬、刘东、肖珍金(非中共党员)应邀参加丧宴,散席后将所分的香烟退还给事主。7月31日,刘文彬、刘东、肖珍金三人虽分别向潭头村、潭头镇报告了参加上述丧宴的情况,但未报告酒席中违规发放香烟等问题。因对辖区内村民大操大办行为制止不力,2017年9月,长乐区纪委分别给予潭头村党总支部委员刘文彬、刘东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肖珍金受到诫勉谈话处理;给予潭头村党总支部书记刘依渠、村委会主任刘增卫、移风易俗监督联络员刘述党内警告处分,并对潭头镇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提醒谈话。

  4.福清市沙埔镇人大代表陈昌华违规筹办迷信活动问题。2017年8月,福清市沙埔镇人大代表、和岐村老人会副会长陈昌华(中共党员)违规筹办一场“平安大醮”迷信活动,并向该村村民发放捐款倡议书,造成不良影响。10月,福清市纪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7月以来,福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决查处党员干部违反“六带头、六严禁”规定的行为,共发现问题线索27条,已查实20条,有31名党员干部受到处理,其中予以党纪政纪处分15人,其他组织处理1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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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12月14日电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